为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更好地履行政协职能,现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在中共邕宁区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把中共邕宁区委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贯彻落实到政协工作中去,使党的主张成为我城区政协、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及各族各界人士的共同意志。
二、坚持科学发展观。把促进发展作为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第一要务,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邕宁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为政协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关注发展,支持发展,参与发展,促进发展。
三、加强理论学习。结合政协工作实际,坚持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政协章程、统一战线理论、人民政协理论和政协工作知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不断提高政协班子成员的政治理论素质和履职水平。
四、切实履行政协职能。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政协工作,牢固树立履职为民和服务大局意识,紧紧围绕城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心,发挥委员主体作用、专委基础作用和各党派、团体、界别的积极作用,选择具有综合性、全局性、前瞻性的课题,开展调研视察,积极为城区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加强提案工作,不断提高提案办理质量,发挥提案的实效作用。
五、加强作风建设。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坚持集体领导讨论决定重要事项制度。坚持群众路线,深入群众,调查研究,了解社情民意,为民办好事实事。在深入基层指导工作和组织政协委员视察、调研时,要深入实际,了解真实情况,做到轻车简从,不张扬,不扰民,不造声势,尽量不影响基层的正常工作。
六、加强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强化廉洁自律意识,在公务活动中,不准利用职权之便为自己和他人谋取私利,不准接受办事群众的宴请、钱物和其他好处;不准泄露人事工作秘密;不准涉足与自己身份不相符的场所。
七、加强政协机关建设。以《公务员行为规范》为准则,严格遵守和执行有关规定,加强对政协干部的教育和管理,进一步提高政协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深入开展“创新年”和“项目落实年”活动,不断探索创新政协工作的新途径。认真开展机关效能建设,贯彻执行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不断增强政协干部履行岗位职责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努力提高机关的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邕宁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以上承诺真诚地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监督投诉电话:4712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