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01-08 15:28        来源:邕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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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邕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了《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全文包括: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大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日期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通过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ong.zipv6.dsjfzj.nanning.gov.cn ning.gov.cn/)全文公开,同时也可以前往南宁市邕宁区政务服务中心、邕宁区图书馆、邕宁区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查阅。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邕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电股联系(地址:南宁市邕宁区红星路18号,邮编:530200,电话:0771-4952704,电子邮箱:ynzf4718570@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我办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领导、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讨论研究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加强了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一是成立了由政府办公室主任任组长,政府办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牵头抓落实,由政府办一名副主任负责网上公开的具体业务工作,各股室负责人分工负责信息公开各个方面的细化工作,责任到人。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股室具体承办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二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监督小组,成员由各股室负责人组成,严格审查发布的所有政府公开信息。三是建立督查考核领导小组,强化督查考核,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2023年,我办按照邕宁区委、政府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相关工作制度,对于符合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不违反《保密法》等有关规定的信息,我办力求在第一时间通过各种渠道进行公开,努力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完整性,确保信息的真实性。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根据今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和绩效考评要求,在往年制定的一系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基础上,重新梳理、重新明确,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机制、信息发布机制、向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定等,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流程。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我办结合工作实际,及时梳理和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领导分工、行政审批结果等内容,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在本办网站上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将办事时限、办事流程、办事结果等全部对外公开,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流程,落实了专人定期公开我办发布的涉及公共服务的规范性文件和相关文件,为单位和个人申请信息公开提供了平台。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一是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载体,规范和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高了政府信息发布质量。二是依托邕宁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主平台,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确保属于主动公开的文件原件在形成或修改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并按要求向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图书馆、档案馆(以下简称“一中心两馆”),充分利用城区“一中心两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公共服务设施优势,向社会公开查阅。

2023年,我办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我办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存在的问题

我办全力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也存在一些主要问题制度建设、公开形式、公开内容还需进一步完善。

(二)2023年信息公开工作重点

一是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升业务能力,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二是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作好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和检查,确保应公开信息的及时更新和发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办未收取信息处理费,且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1月8日


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政府主办

南宁市邕宁区委宣传部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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