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日起,邕宁区高龄津贴标准仍按照《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高龄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南府规〔2022〕16号)文件执行。
(一)80 周岁至 89 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高龄津贴 80 元;
(二)90 周岁至 99 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高龄津贴 150 元;
(四)100 周岁至 109 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高龄津贴 400 元;
(四)110 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高龄津贴800元。
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政府主办
南宁市邕宁区委宣传部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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