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邕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6年第23期)

2026-09-08 12:03        来源:南宁市邕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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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邕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6年第23期)

近期我局在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中收到1批次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现将我局对涉及生产经营单位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广西人人想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

DBJ26450100620235657

样品名称

芒果干

生产日期

2026/4/27

型号规格

96克/袋

标称生产企业

广西人人想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被抽样单位

南宁市帅泽食品经营部

检验不合格项目

二氧化硫残留量

检验机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对被抽样单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广西人人想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经营的芒果干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当事人作为涉案食品的生产者,未尽到进货查验把关和按食品安全标准进行出厂检验的义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规定。

我局决定:(一)对当事人生产经营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芒果干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依照该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

1.罚款2000元;

2.没收违法所得153.18元;

3.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芒果干142包。

以上罚没款共计2153.18元,依法上缴国库;没收的涉案芒果干依法予以销毁处理。

(二)对当事人未按规定对采购的食品原料和生产的食品进行检验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依法履行对采购的食品原料和生产的食品进行检验,并予以警告。

(三) 原因排查及被抽检单位整改情况。

广西人人想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收到该批次芒果干不合格的报告后,及时发布召回公告,目前我局未接到因食用该批次芒果干产生食品安全问题的投诉。目前该企业完成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将承诺严格落实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南宁市邕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8日

 


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政府主办

南宁市邕宁区委宣传部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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