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邕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6年第22期)
近期我局在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中收到1批次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现将我局对涉及生产经营单位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杨友寿
(一)抽检基本情况。
|
抽样编号 |
DBJ26450100635134549 |
样品名称 |
胡萝卜 |
|
生产日期 |
2026/7/6 |
型号规格 |
/ |
|
标称生产企业 |
/ |
被抽样单位 |
杨友寿 |
|
检验不合格项目 |
氟虫腈 |
检验机构 |
广电计量检测(南宁)有限公司 |
(二)对被抽样单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杨友寿经营的胡萝卜氟虫腈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且未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违反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五项的规定。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R警告;
□罚款 元。
(三) 原因排查及被抽检单位整改情况。
杨友寿收到该批次胡萝卜不合格的报告后,及时发布召回公告,目前我局未接到因食用该批次胡萝卜产生食品安全问题的投诉。目前该摊位已提交整改报告,将严格落实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南宁市邕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25日

打印


桂公网安备 450109020000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