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邕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6年第22期)

2026-08-25 15:56        来源:南宁市邕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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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邕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2026年第22期)

 

近期我局在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中收到1批次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杨友寿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6年7月7日,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检验机构到南宁市邕宁区龙岗新区龙福路南面龙岗龙福农贸市场123、124号摊对其经营的胡萝卜进行了监督抽检。2026年8月5日,我局大队办公室工作人员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http://spcj--gsxt--gov--cn.zipv6.dsjfzj.nanning.gov.cn/login)接收到检验机构在2026年8月4日出具的检验报告,报告编号:(№: FNN20260708140),经抽样检验,被抽检的胡萝卜氟虫腈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杨友寿收到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后表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在收到检验结果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没有提出复检申请。

    (二)现场检查情况。 2026年8月11日,我局执法人员向该摊位送达了上述检验报告。因现场检查时该摊位已经没有抽样批次的胡萝卜,故未采取强制措施。

    (三)产品控制情况。杨友寿收到该批次胡萝卜不合格的报告后,及时发布召回公告,目前我局未接到因食用该批次胡萝卜产生食品安全问题的投诉。该摊位已提交整改报告。

    该案目前已下达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桂南邕市监当罚〔2026〕168号。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南宁市邕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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