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局在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中收到1批次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现将我局对涉及经营单位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南宁市百厚人家美食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 | SC22450000620234519 | 样品名称 | 大碗 |
生产日期 | 2022-03-30 | 型号规格 | / |
标称生产企业 | / | 被抽样单位 | 南宁市百厚人家美食店 |
检验不合格项目 |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 | 检验机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
(二)对被抽样单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南宁市百厚人家美食店 使用消毒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餐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属于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警告。
(三) 原因排查及被抽检单位整改情况。
当事人使用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 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的消毒餐具,造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洗洁精的使用量过多或者冲洗时间不够,导致洗洁精残留。该店已提交整改报告,将严格落实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南宁市邕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