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26日在南宁市邕宁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
南宁市邕宁区财政局
城区人大常委会:
受城区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城区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报告2024年邕宁区本级决算情况,请审议。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面对外部压力加大、内部困难增多的复杂严峻形势,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城区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在城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城区人大、政协有效监督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艰苦奋斗、攻坚克难,坚决落实城区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预算的决议,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深化预算执行管理,不断加强“三保”保障和民生保障,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政监督管理,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一、2024年邕宁区决算总体情况
(一)2024年全城区决算总体情况。
全城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74169万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6166万元、转移性收入228003万元。全城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267898万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4291万元、转移性支出23412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95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6271万元。
全城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07329万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135万元、转移性收入104194万元。全城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101711万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6236万元、转移性支出508万元、债务还本支出74967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5618万元。
(二)2024年城区本级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城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74169万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6166万元、转移性收入228003万元。城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267898万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8487万元、转移性支出59216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95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6271万元。
2024年城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总收入107329万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135万元、转移性收入104194万元。城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总支出101711万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5520万元、转移性支出1224万元、债务还本支出74967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5618万元。
2024年城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84万元,其中: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8万元,转移性收入16万元。城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80万元,其中:转移性支出80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4万元。
2024年城区本级社保基金收入31525万元,城区本级社保基金支出32555万元。收支相抵,本年收支结余-1030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5401万元。
二、2024年邕宁区本级收支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
2024年城区本级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61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51%,下降17.56%。其中:税收收入239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49%,增长6.55%;非税收入222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51%,下降33.74%,上年同期入库蓝光竞配产权房处置收入1.4亿元属于一次性收入。
2.转移性收入决算情况。
2024年城区本级转移性收入228003万元,具体完成情况如下:
(1)上级补助收入202135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6085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68237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7813万元。
(2)债务转贷收入861万元。
(3)上年结余16381万元。
(4)调入资金99万元,其中: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19万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80万元。
(5)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527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城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848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214758万元的97.08%。主要重点支出如下:教育支出6538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9.82%;科学技术支出255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57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9.80%;卫生健康支出1237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98.08%;农林水支出1878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8.9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268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3.64%。
4.转移性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城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性支出59216万元,具体完成情况如下:
(1)上解上级支出14946万元,其中:体制上解支出1491万元,专项上解支出13455万元。
(2)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873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六十六条关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规定,将一般公共预算净结余1873万元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3)补助下级支出35804万元,为补助各镇的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
(4)调出资金6593万元。
5.债务还本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城区本级债务还本支出195万元,其中:地方政府其他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95万元,主要用于桂惠贷贴息。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6271万元。
6.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1)预备费使用情况。
城区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安排预备费1850万元,因当年发生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动用预备费73万元,结余已按《预算法》规定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2024年城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以下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249万元(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安排的经费),2024年年初预算57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321万元,主要是“三公”经费预算执行中按照过紧日子的要求减少了开支。其中:公务接待费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4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4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24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57万元。
(3)城区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执行情况。
2023年末城区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527万元,在2024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经报城区政府同意、城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527万元,统筹用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24年末城区本级将一般公共预算净结余1873万元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决算情况。
2024年城区本级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1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71%,增长19.61%。其中:污水处理费收入19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3116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转移性收入104194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8008万元、上年结余收入7743万元、调入资金6593万元、债务转贷收入8185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城区本级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552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1.96%,增长43.90%。
政府性基金预算转移性支出1224万元,其中:补助下级支出716万元、调出资金19万元、上解上级支出489万元。
债务还本支出74967万元。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5618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决算情况。
2024年城区本级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48%,增长106.06%。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性收入16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2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4万元。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城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性支出80万元,其中:调出资金80万元,主要是按照政策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4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1.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决算情况。
2024年城区本级社保基金收入315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98%,增长12.46%。
2.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城区本级社保基金支出325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75%,增长8.51%。
收支相抵,当年结余-1030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5401万元。
(五)政府性债务基本情况。
1.政府债务限额情况。
我城区2024年政府债务限额4120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5180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360200万元。
2.政府债务余额情况。
截至2024年底,全城区政府债务余额406121万元,其中一般债务51105万元、专项债务355016万元。
3.政府一般债券情况。
经南宁市人民政府批准,核定转贷我城区2024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券861万元,按用途划分,新增一般债券666万元,主要用于水利、教育、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项目支出;再融资一般债券195万元,主要用于偿还桂惠贷贴息。
4.政府专项债券情况。
经南宁市人民政府批准,核定转贷我城区2024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81850万元,按用途划分,新增专项债券12987万元,主要用于产业园区、交通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等领域项目;再融资专项债券68863万元,全部用于偿还2024年到期的政府专项债券和隐性债务本金。
5.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情况。
2024年,全城区债务还本支出75162万元,其中:专项债券还本支出60004万元、存量债务还本15158万元,付息支出1324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付息支出1680万元、专项债券付息支出11560万元。到期债券本息均已如期偿还,全城区未发生政府债券违约行为。
(六)2024年城区本级预算调整情况。
2024年预算执行中,城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发生变化,为准确、及时反映城区预算调整情况,根据预算法的相关规定,城区人民政府于2024年12月编制了《南宁市邕宁区2024年城区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已通过城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批准。
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城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增加6006万元,相应增加城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6006万元,调整后2024年城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和总支出均为187490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城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减少20561万元,相应减少城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20561万元,调整后2024年城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和总支出均为108812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方案:城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增加7万元,相应增加城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7万元,调整后2024年城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和总支出均为84万元。
需要说明的是,调整预算经人大批准后,2024年12月底城区收到上级下达专项债券资金1000万元及调减一般债券资金26万元,相应调增政府性基金预算的总收入和总支出均为1000万元,调整后的总收入和总支出均为109812万元;调减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总支出均为26万元,调整后的总收入和总支出均为187464万元,该事项报城区政府同意后,提交城区人大常委会备案。
(七)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夯实基础工作,推动预算绩效管理规范高效。一是加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2024年年初对新增超过500万的两个项目开展了事前绩效评估,对项目的立项,实施内容等方面进行了评估分析,项目涉及金额合计为2662.88万元。二是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严格绩效目标管理,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和财政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规范的要求,所有一级预算单位均需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所有项目支出(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需填报项目绩效目标及绩效指标(基本支出项目仅需填报项目绩效目标)。2024年对本城区年初预算批复的67个一级单位开展2024年部门整体绩效编制审核工作(其中涉密部门1个),同时也对年初预算批复234个支出项目开展了项目绩效编制审核工作,涉及资金规模为2.4亿元。三是加强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积极推进“双监控”落地成效,将预算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同时纳入绩效监控工作。通过实施绩效目标跟踪监控,及时发现和解决偏离预算绩效目标的问题,强化部门支出责任,为如期实现预算绩效目标提供保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2024年我城区原则上对每个预算单位均选取2个项目开展中期绩效监控,共有225个项目,涉及社保基金、政府购买服务类等多个领域;同时对城区各一级预算单位均开展部门整体绩效监控,涉及资金达21.87亿元。在此基础上,我城区选取3个项目、3个部门整体由第三方进行中期绩效重点监控工作。四是加强预算绩效评价。在单位全面开展绩效自评的基础上,抽取项目自评复核,持续推进部门评价工作,深化财政评价管理。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已全覆盖城区本级一级预算单位(含五个镇人民政府),并对一级预算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绩效评价资金合计约26.11亿元。五是加强运用绩效评价结果。积极推动预算绩效信息公开,将重要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随部门预决算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通报绩效评价结果给相关部门,督促相关部门落实具体处理结果和针对存在问题的整改。
(八)关于数据差异情况的说明。
因《关于南宁市邕宁区与城区本级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以下简称“预算草案”)编制时间较早,上级补助收入及其他多项决算数据尚未最终确定,故与本决算草案报告存在以下差异:
1.一般公共预算差异情况。
预算草案中城区本级2024年上级补助收入201062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5139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467万元,年终结余11005万元;本决算草案报告对此做了修正:城区本级2024年上级补助收入202135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4946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873万元,调出资金6593万元,年终结余6271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差异情况。
预算草案中城区本级2024年上级补助收入7718万元,债务转贷收入83316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68863万元,年终结余6795万元;本决算草案报告对此做了修正:城区本级2024年上级补助收入8008万元,债务转贷收入81850万元,调入资金6593万元,上解上级支出489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74967万元,年终结余5618万元。
3.社保基金预算差异情况。
预算草案中城区本级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5867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1912万元,当年收支结余3954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0385万元;本决算草案报告对此做了修正:城区本级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1525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2555万元,当年收支结余-1030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5401万元。
(九)关于从一般公共预算资金调入政府性基金的说明。
因为我城区政府性基金无专项预算收入,为保持预算收支平衡,根据上级财政工作要求及相关指导意见,从一般公共预算资金调入政府性基金6593万元,用于安排以下项目支出:一是通过政府性基金“其他政府性基金”科目上解资金489万元;二是已缴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专项债券还本支出6104万元。
三、2024年人大预算决议和重点支出预算落实情况
2024年,全城区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区委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城区人大预算决议和审议意见,聚焦积极的财政政策要适度加力、提质增效,推动积极财政政策落地见效,加快培育产业财源,落实税费支持政策,大力优化支出结构,切实保障“三保”支出,强化财政监督管理,严肃财经纪律,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盘活存量资源资产,助力全城区经济向好回升。
(一)以财源建设为抓手,做足扩源挖潜文章。
持续强化财源建设,统筹好当前与长远,积极应对收支矛盾日益突出、财政持续紧平衡的客观实际,坚决落实财源建设方案的要求,加强资金资产资源统筹管理,强化上下联动,推动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一是深挖税收增收潜力,通过开展走访重点企业纳税大户活动,积极引进企业在邕宁区注册并纳税;加大综合治税力度,堵塞跑冒滴漏,防止税源不流失。二是努力争取上级资金。强化财政保障能力,争取自治区、南宁市财政对困难城区一般性转移支付倾斜支持,2024年获得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7.43亿元(含返还性转移支付收入),较2023年增加2.94亿元。三是积极申报债券资金项目。2024年我城区获得新增债券额度1.37亿元,主要投入水利、教育、保障性安居工程、交通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等领域项目。四是加大用地出让力度。积极推进工业用地、服务设施用地出让,截至2024年12月底,共出让土地6宗,累计成交价1.05亿元。
(二)助力乡村振兴,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一是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支出1.13亿元,重点支持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支持现代农业发展。二是支持提升耕地保护。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支出0.23亿元,不断增强农田可持续利用和综合生产能力,合理保障农民种粮收益,调动种粮农民积极性。三是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服务。农村综合改革支出0.08亿元,建设项目75个,受益乡村人口累计11万人次,不断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四是落实政策性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政策。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支出0.19亿元,充分发挥政策性农业保险“惠农、护农、利农”作用,提高农户抗风险能力。
(三)着力保障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事业发展。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城区民生支出20.01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1.91%,不断补齐民生短板,增进民生福祉。一是社会保障方面。全城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8亿元,主要用于落实各项重点群体就业政策,维护社会就业局势,稳定社会民心,为低收入家庭、残疾人、老年人等弱势群体提供最低生活保障、社会福利和救助补贴,确保他们的基本生需求得到满足。二是教育方面。全城区教育支出6.54亿元,深入实施科教振兴,持续加大教育资金投入,加快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三是卫生健康方面。全城区卫生健康支出1.41亿元,紧紧围绕人民群众看病就医问题,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推进全区卫生健康高水平发展。四是城乡社区支出方面。全城区城乡社区支出2.18亿元,重点用于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推动城乡融合发展,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居民日常。五是住房保障方面。全城区住房保障支出0.88亿元,支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缓解住房困难,改善居民生活条件,落实住房保障政策。
(四)坚持深化财政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效能。
一是持续强化财源建设。印发2024年度财源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充分发挥好财源建设工作专班的联动合力作用,多措并举加强城区财源建设及资金资产资源统筹管理。二是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积极落实各项财政政策,配合上级财政体制改革,争取政策向我城区倾斜支持。三是推行零基预算改革。积极运用零基预算理念,打破支出固化僵硬格局,优化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四是加强财政业务培训。围绕财政基础业务工作、财政投资评审、征地拆迁工作经费、村级财务人员、预决算编制等内容举办财政“沙龙”和业务培训班,共培训人员850人次,不断提升我城区财政财务及项目管理人员业务水平。
(五)强化财政监管职能,增强风险防范能力。
一是全力保障“三保”。压减一切不必要的支出,统筹一切可统筹的资金,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切实兜稳兜牢“三保”底线。2024年城区“三保”支出12.02亿元。二是加强投资评审管理。加大重点项目投资评审力度,2024年完成项目评审410项,评审额为9.14亿元,核减金额为1.01亿元,审减率为11.05%,有效节约了财政资金。三是加强财会监督。积极跟踪2023年、2024年会计信息质量专项检查、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等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同时配合自治区审计组对城区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以及自治区巡视组对城区的巡视工作。
四、预算执行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
总的来看,在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2024年全城区财政运行保持总体平稳。我们深刻体会到,做好财政工作,办好财政事情,是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的结果,是区委政府科学决策、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城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们监督指导和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城区各族人民共同努力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城区财政收支矛盾仍突出,将长期处于紧平衡状态,政府债务还本付息、“三保”和刚性支出压力较大,财政运行风险不容忽视。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5年,按照城区党委政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坚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实施好积极的财政政策,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形成共促高质量发展的合力,增强经济持续回升向好态势。
(一)加强财源培育,夯实财政收入基础。
一是多举措强化财源建设,夯实税收收入征管。压实主体责任,加大财源培植力度,完善财税协调机制和综合治税机制,落实收入组织工作任务,加强与税务、自然资源、住房建设等部门密切沟通合作,聚焦重点领域及重点税源,加强监管,深入推进挖潜增收工作,做到财政收入有质量可持续增长。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排查非税收入。在坚决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的前提下,完善非税收入征管制度,特别扎实推进城区城中村改造、农民安置房建设等工作,努力做到应收尽收。三是盘活存量资产,提高利用效率。清理排查现有竞配产权房、闲置土地,积极推动多形式盘活存量资产变现获得收入。四是做好土地出让管理,支撑财政收支平衡。与城区相关部门联动,信息共享,提前谋划,充分发挥土地资源效益。
(二)坚持落实政策,强化重点保障能力。
一是推动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严控一般性支出,继续压减非重点、非刚性、非急需支出,强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2025年城区部门预算编制实行零基预算,及时调整或取消低效无效支出,据实编列“三保”预算、债务付息等预算内刚性支出。二是兜牢“三保”底线。始终将兜牢兜实“三保”底线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持“三保”在预算编制、支出执行、库款保障中的优先顺序;持续加强预算编制合规性审查,督促各预算单位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将“三保”支出足额纳入预算。三是加强库款资金监测。合理规划支出,科学预测各项支出需求,积极向上争取调度资金,提高库款保障水平。四是利用好政策,争取更多上级资金支持。充分用好一揽子增量政策,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及南宁市政策、资金等要素支持,提前做好项目储备,积极申报2025年新增政府债券、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专项资金等,保障城区重点发展。
(三)严格预算约束,全力消化暂付款项。
一是强化预算约束,从严从紧编实2025年部门预算,严格执行各项经费开支标准,严控无预算、超预算支出,全面暂缓使用投资新建项目、严控工程变更、压减招商引资补助费用支出。以“只减不增”原则控制聘用人员数量,严禁超出本级财力新建项目。二是认真研判分析2025年经济形势,合理安排财政收支,严格控制财政收支平衡。三是加大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持续落实开展往来款项清理工作,及时收回存量资金统筹用于消化暂付款。
(四)深化管理改革,提升财政治理效能。
一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统一规范的支出标准体系,强化标准对预算编制的约束,提高财政资金的分配效率,规范财政资金使用。二是持续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升级建设,提高预算管理信息化、规范化和标准化,提升财政现代化治理能力。三是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运用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衡量项目投入成本及产出效果,把有限资金用在刀刃上,推进财政资源高效配置。
(五)聚力风险防范,有序化解财政风险。
一是加强预算执行刚性约束。严格落实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切实硬化预算约束,严肃财经纪律。二是加强国库资金管理。严格落实财政国库内控制度要求,强化库款运行动态监控,统筹库款保障各项支出,有针对性地防范化解城区财政运行风险。三是完善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加强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和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严格落实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政策规定,依法合理举债融资,坚决遏制隐性债务,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债务风险底线。按照“积极稳妥、逐年化解、兜牢底线”的原则,依法开展债务化解工作。
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员,做好今年的财政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任务艰巨。我们在城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城区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解放思想、创新求变,坚持干字当头,增强信心、迎难而上、奋发有为,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推进财政工作高质量发展,在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广西首府篇章中贡献邕宁财政力量、展现更大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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