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25日在南宁市邕宁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
南宁市邕宁区财政局
城区人大常委会:
受城区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向城区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报告2023年邕宁区本级决算情况,请予审议。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是三年新冠疫情防控转段后经济恢复发展的一年,面对严峻复杂形势,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城区各部门以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先导,在城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决落实城区人大四届三次会议关于预算的决议,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落实财政政策,优化支出结构,加强民生保障,切实保障基层“三保”,严肃财经纪律,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财政运行总体平稳,推动城区经济实现有效提升和合理增长。
一、2023年邕宁区决算总体情况
(一)2023年全城区决算总体情况
全城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50705万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6000万元、转移性收入194705万元。全城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234324万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9708万元、转移性支出23666万元、债务还本支出950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6381万元。
全城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28976万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621万元、转移性收入126355万元。全城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121233万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8904万元、转移性支出19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02310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7743万元。
(二)2023年城区本级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城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50705万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6000万元、转移性收入194705万元。城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234324万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4767万元、转移性支出58607万元、债务还本支出950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6381万元。
2023年城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总收入128976万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621万元、转移性收入126355万元。城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总支出121233万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7734万元、转移性支出1189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02310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7743万元。
2023年城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47万元,其中: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3万元,转移性收入14万元。城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33万元,其中:转移性支出33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4万元。
2023年城区本级社保基金收入28033万元,城区本级社保基金支出30000万元。收支相抵,本年收支结余-1967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6431万元。
二、2023年邕宁区本级收支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
2023年城区本级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6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38%,增长86.59%。其中:税收收入224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97%,增长136.59%,主要原因是2022年4月起实施大规模留抵退税政策、集中退税较多,当年相关退税恢复常态;非税收入335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3.49%,增长63.43%,主要原因是当年新增蓝光竞配产权房处置收入1.4亿元。
2.转移性收入决算情况
2023年城区本级转移性收入194705万元,具体完成情况如下:
(1)上级补助收入177323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 6085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38792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2446万元。
(2)债务转贷收入1814万元。
(3)上年结余9522万元。
(4)调入资金52万元,其中: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19万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33万元。
(5)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994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城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476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191148万元的91.43%。主要重点支出如下:教育支出5016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0.02%;科学技术支出212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7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03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7.5%;卫生健康支出1424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96.30%;节能环保支出14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15.79%;农林水支出1312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8.7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841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70.18%。
4.转移性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城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性支出58607万元,具体完成情况如下:
(1)上解上级支出15139万元,其中:体制上解支出1491万元,专项上解支出13648万元。
(2)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527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六十六条关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规定,将一般公共预算净结余8527万元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3)补助下级支出34941万元,为补助各镇的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
5.债务还本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城区本级债务还本支出950万元,其中: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950万元。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6381万元
6.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1)预备费使用情况
城区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安排预备费2000万元,用于新冠疫情防控相关支出,年终预备费结余为零。
(2)“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2023年城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以下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226万元(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安排的经费),2023年年初预算610万元,按可比因素比年初预算数减少384万元,主要是“三公”经费预算执行中按照过紧日子的要求减少了开支。其中:公务接待费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47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2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220万元),按可比因素比年初预算数减少316万元。
(3)城区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执行情况
2022年末城区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994万元,在2023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经报城区政府同意、城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994万元,统筹用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23年末城区本级将一般公共预算净结余8527万元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决算情况
2023年城区本级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6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63%,下降21.41%。其中:污水处理费收入19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2602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转移性收入126355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413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223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19002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城区本级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773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69.61%。
政府性基金预算转移性支出1189万元,其中:补助下级支出1170万元、调出资金19万元。
债务还本支出102310万元。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7743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决算情况
2023年城区本级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性收入14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2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2万元。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城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性支出33万元,其中:调出资金33万元,主要是按照政策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4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1.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决算情况
2023年城区本级社保基金收入280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33%,增长2.84%。
2.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城区本级社保基金支出30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31%,增长9.41%。
收支相抵,当年结余-1967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6431万元。
(五)政府性债务基本情况
1.政府债务限额情况
我城区2023年政府债务限额3850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5100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334000万元。
2.政府债务余额情况
截至2023年底,全城区政府债务余额383414万元,其中一般债务50244万元、专项债务333170万元。
3.政府一般债券情况
经南宁市人民政府批准,核定转贷我城区2023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券1814万元,按用途划分,新增一般债券914万元,主要用于水利、教育、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项目支出;再融资一般债券900万元,主要用于偿还2023 年到期的政府一般债券本金。
4.政府专项债券情况。
经南宁市人民政府批准,核定转贷我城区2023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119002万元,按用途划分,新增专项债券16802万元,主要用于产业园区、交通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等领域项目;再融资专项债券102200万元,全部用于偿还2023 年到期的政府专项债券本金。
5.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情况
2023年,全城区债务还本支出10326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还本支出950万元、专项债券还本支出102310万元;付息支出515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付息支出1672万元、专项债券付息支出3478万元。到期债券本息均已如期偿还,全城区未发生政府债券违约行为。
(六)2023年城区本级预算调整情况
2023年预算执行中,城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发生变化,为准确、及时反映城区预算调整情况,根据预算法的相关规定,城区人民政府于2023年11月编制了《南宁市邕宁区2023年城区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已通过城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批准。
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城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增加3344万元,相应增加城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3344万元,调整后2023年城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和总支出均为187632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城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增加60168万元,相应增加城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60168万元,调整后2023年城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和总支出均为142742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方案:城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增加27万元,相应增加城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27万元,调整后2023年城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和总支出均为45万元。
需要说明的是,2023年12月底城区收到上级下达一般债券资金62万元及专项债券资金14302万元,增加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的总收入和总支出,当时因时间紧、任务重,为保持收支平衡,报城区政府同意后,提交城区人大常委会备案。
(七)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1.制定绩效管理关键环节管理办法。《邕宁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邕宁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城区本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城区本级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办法》,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理念,进一步增强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全面加强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科学精细化管理水平。
2.积极推动并落实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一是加强绩效目标管理。严格绩效目标管理,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和财政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规范要求,科学、完整地设置预算绩效目标。要求所有一级预算单位均需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所有项目支出(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需填报项目绩效目标及绩效指标(基本支出项目仅需填报项目绩效目标)。2023年对本城区年初预算批复的68个一级单位开展2023年部门整体绩效编制审核工作(其中涉密部门3个),同时也对年初预算批复186个支出项目开展了项目绩效编制审核工作,涉及资金规模为2.62亿元。二是加强预算绩效运行监控。通过实施绩效目标跟踪监控,及时发现和解决偏离预算绩效目标的问题,强化部门支出责任,为如期实现预算绩效目标提供保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2023年我城区原则上对每个预算单位均选取2个项目开展中期绩效监控,共有225个项目,涉及社保基金、政府购买服务类等多个领域;同时对城区各一级预算单位均开展部门整体绩效监控,涉及资金达18.99亿元。在此基础上,我城区选取3个项目、3个部门整体由第三方进行中期绩效重点监控工作。三是加强预算绩效评价。按照财政部、自治区财政厅、南宁市财政局“统筹规划、由点及面,总结经验、逐步推开”的原则,采用部门先自评,财政重点评价的方法,开展2023年度绩效评价工作。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已全覆盖城区本级一级预算单位(含五个镇人民政府),并对一级预算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绩效评价资金合计约19.4亿元。四是加强运用绩效评价结果。重点绩效评价结束后,形成正式的绩效评价报告,反馈给相关部门,督促相关部门落实具体处理结果和针对存在问题的整改。根据绩效评价结果,针对不同的绩效评价结果类型,在预算安排中进行相应应用。
(八)关于数据差异情况的说明
因《关于南宁市邕宁区与城区本级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以下简称“预算草案”)编制时间较早,上级补助收入及其他多项决算数据尚未最终确定,故与本决算草案报告存在以下差异:
1.一般公共预算差异情况
预算草案中城区本级2023年上级补助收入179855万元,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4779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3021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7093万元,年终结余12452万元;本决算草案报告对此做了修正:城区本级2023年上级补助收入177323万元,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4767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5139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527万元,年终结余16381万元。
2.社保基金预算差异情况
预算草案中城区本级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2909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8632万元,当年收支结余4277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2676万元;本决算草案报告对此做了修正:城区本级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8033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0000万元,当年收支结余-1967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6431万元。
三、2023年人大预算决议和重点支出预算落实情况
2023 年,全城区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区委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城区人大预算决议和审议意见,按照积极的财政政策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的要求,加快培育产业财源,落实税费支持政策,科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盘活存量资源资产,切实保障基层“三保”,严肃财经纪律,助力全城区经济向好回升。
(一)扎实开展财源建设,做足扩源挖潜文章
一是成立城区财源办。邕宁区政府办印发2023年度财源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充分发挥好财源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联动合力作用,全面推动城区财源培育,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二是努力争取上级资金。强化财政保障能力,争取自治区、南宁市财政对困难城区一般性转移支付倾斜支持,2023年获得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4.49亿元(含返还性转移支付收入),较2022年增加2.52亿元。三是积极申报债券资金项目。2023年我城区获得新增债券额度1.77亿元,主要投入水利、教育、保障性安居工程、交通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等领域项目。四是全力盘活国有资产。依法依规处置蓝光竞配产权房,获得处置收入1.4亿元,盘活国有资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整合利用财政资金,推动乡村全面振兴
一是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投入财政衔接资金1.26亿元,重点支持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到户类奖补、公益性岗位、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等项目。二是支持提升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保障能力。投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0.24亿元,促进耕地质量提升,夯实粮食生产基础。
(三)统筹做好节支裕民,保障民生领域支出。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城区民生支出17.29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2.45%,积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集中投入到教育、卫生健康、社会保障等重点民生领域。一是教育方面。全城区教育支出5.02亿元,推动城区教育均衡发展。二是卫生健康方面。全城区卫生健康支出1.60亿元,支持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建设,提升农村、社区等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三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全城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1亿元,有效保障城区养老、困难群众、稳岗就业等事业发展。
(四)坚持深化财政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一是深化财政体制改革。配合推进新一轮南宁市对下财政体制改革,争取政策向我城区倾斜支持。二是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深入推进零基预算改革,2023年实现全城区各单位零基预算改革全覆盖。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大力保障重点支出需求,建立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三是加强财政业务培训。围绕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会计账务核算处理、财务人员交接、预决算编制等内容举办业务培训班,共培训人员750人次,进一步提高我城区财政财务及项目管理人员业务水平。
(五)筑牢安全底线思维,防范化解财政风险
一是兜牢债务风险底线。根据邕宁区政府债务限额,严格规范举债和融资行为,抓实化解隐性债务,积极筹措资金偿还到期债务,坚决遏制违规举债和新增政府隐性债务。二是加强“三保”保障力度。全面实施“三保”资金专户管理,每月由自治区财政厅、南宁市财政局、城区本级国库根据“三保”资金需求情况优先向“三保”专户调拨资金,2023年城区通过“三保”专户安排资金11.77亿元,专款专用,坚决杜绝挤占挪用“三保”资金。三是加大财政监督检查。深入基层一线,对城区67个一级预算单位开展财务监督、往来款清理、惠农一卡通专项检查、国有资产资源排查等工作,通过了解财务审批、内部控制管理、往来款清理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预算执行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
2023年全城区财政运行保持总体平稳。我们深刻体会到,做好财政工作,办好财政事情,是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立根铸魂、凝心聚力的结果,是区委、区政府科学决策、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城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们监督指导和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城区各族人民共同努力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城区财政收支矛盾仍突出,将长期处于紧平衡状态,“三保”压力较大,财政运行风险不容忽视。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4年,按照城区党委、政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坚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坚持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主动担当、锐意进取、勇于创新,着力破解财政发展难题,全力推动城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积极推进财源建设,全面加强收入征管
一是持续加强财源建设,强化税收收入征管。围绕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目标,完善财税工作协调机制,落实收入组织工作任务,压实各协税护税部门职责,通过定期召开城区财源建设会议,做好走访服务重点纳税大户工作,重点关注制造业、建筑业、金融业及招商引资企业近三年来的税收贡献情况,深入分析原因,深挖税收增长点,提高税收收入。二是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排查非税收入。深入挖掘非税增收潜力,重点抓好资源出让、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被征地农民安置房购房款等收入工作,努力做到应收尽收。三是加强部门联动,积极推动土地出让工作。加强与征地拆迁、土储部门、自然资源部门的联系对接,统筹资金安排;加快城区商住地、加油站用地、工业用地出让,以及公墓融资工作,解决资金困难问题。四是统筹资源资产,进一步盘活资产。在南宁市资产盘活小组指导下,清理排查现有拆迁安置房车位及商铺、竞配产权房、闲置土地,积极推动多形式盘活变现获得收入。继续清理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统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使用。
(二)坚持硬化预算约束,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坚决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建立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精打细算,严控一般性支出。严禁违反规定乱开口子,随意追加预算。严格执行中央、自治区制定标准,充分考虑财政承受能力。二是压减一切不必要的支出,统筹一切可统筹的资金,优先、足额、按时执行“三保”支出预算,强化动态监测预警,切实兜稳兜牢“三保”底线。三是加强库款资金监测和财政资金的统筹分配。规范管理城区国库、“三保”资金专户以及直达资金专户,确保专款专用,优先保障“三保”支出。
(三)积极多措并举,有序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
一是在南宁市资产盘活小组指导下,通过盘活存量竞配产权房、水库资产、原虹桥双语学校、仙葫大道东206号办公楼、闲置收储地块项目等方式化解企业债务。将公墓建设项目、部分竞配产权房等经营性资产移交南宁市本级盘活,协商帮助邕宁区偿还到期债务以及清偿代垫款项。二是加快邕鼎公司市场化转型,做大公司资产,提高信用等级和融资能力,发展壮大邕鼎公司。三是积极争取商业银行政策支持,促进棚改贷项目、BT保理项目贷款本金还款展期。四是通过建设运营轨道产业园项目、培植“四上企业”税源等方式筹措化债资金。
(四)加大节流力度,健全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
一是全面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按照集中财力、实事求是、过紧日子的原则,继续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及时调整或取消低效无效支出,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优先足额保障“三保”支出、债务付息等预算内刚性支出。二是清理核减编外聘用人员。继续严格遵循“只减不增”原则,把好“入口关”,停止新增员额审核,总体控制邕宁区编外聘用人员总量。整合村级社会事务管理岗位及工作补贴,持续精简队伍。三是压缩项目建设支出。严控新增项目建设、形象工程、创建示范性项目建设,严禁超出财力搞建设,着力解决“雪中送炭”民生支出,杜绝“锦上添花”工程。除涉及应急救灾的项目支出及为民办实事支出外,一律不再安排新建项目支出,一律不再安排超出财力承受范围的基建项目支出。四是压缩政府公用经费。严格控制办公经费的支出、因公出国(境)经费等支出,严控公务接待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等。
各位委员,做好今年的财政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任务艰巨。我们将在城区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城区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重实效、强实干、抓落实,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放创新、担当实干、务实为民,在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广西首府篇章中贡献邕宁财政力量、展现更大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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