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邕宁区2022年城区本级决算的报告

2023-09-28 17:05        来源:邕宁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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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20日在邕宁区第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上

 

南宁市邕宁区财政局

 

城区人大常委会:

受城区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城区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报告2022年邕宁区本级决算情况,请审议。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全城区各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在城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持政策为大、项目为王、环境为本、创新为要,全面落实强首府战略,围绕各项重要工作,坚定不移推进高质量发展。全城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亿元,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下降25.71%。全城区财政运行总体平稳,积极的财政政策提质增效,基层“三保”运行总体稳定,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财税体制改革持续深入,助力经济大盘保持恢复和回稳态势。

一、2022年邕宁区决算总体情况

(一)2022年全城区决算总体情况。

全城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93413万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0012万元、转移性收入363401万元。全城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383891万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5255万元、转移性支出18486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50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9522万元。

(二)2022年城区本级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城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93413万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0012万元、转移性收入363401万元。城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383891万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5220万元、转移性支出38521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50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9522万元。

2022年城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总收入38050万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335万元、转移性收入34715万元。城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总支出34827万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509万元、转移性支出17318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5000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3223万元。

2022年城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23万元,其中: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1万元,转移性收入12万元。城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11万元,其中:转移性支出11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2万元。

2022年城区本级社保基金收入27258万元,城区本级社保基金支出27419万元。收支相抵,本年收支结余-161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8398万元。

二、2022年邕宁区本级收支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

2022年城区本级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00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49%,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下降25.71%,按自然口径计算下降42.57%。其中:税收收入95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17%,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下降37.40%,按自然口径计算下降68.44%,主要原因为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房地产市场不景气,增值税留抵退税,持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缴税费等不利因素影响,重点行业和主要企业税收减收较多;非税收入205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79%,下降7.38%。

2.转移性收入决算情况。

2022年城区本级转移性收入363401万元,具体完成情况如下:

(1)上级补助收入324715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 6085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13631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04999万元。

(2)债务转贷收入4220万元。

(3)上年结余15300万元。

(4)调入资金17329万元,其中: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17318万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11万元。

(5)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837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城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522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354742万元的97.32%,增长34.35%。主要重点支出如下:教育支出6921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7.67%,增长0.48%;科学技术支出305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增长17.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97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下降29.24%,主要原因是上年拨付了邕宁区全额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至2018年在职人员职业年金单位缴费部分记实资金;卫生健康支出1589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93.62%,下降31.31%;节能环保支出9664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100%,增长707.07%,主要原因是本年拨付了比亚迪动力电池扩产项目扶持资金95000万元;农林水支出1287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3.97%,下降36.67%;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8434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7.06%,增长717.53%,主要原因是本年拨付了比亚迪动力电池扩产项目扶持资金80000万元。

4.转移性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城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性支出38521万元,具体完成情况如下:

(1)上解上级支出12492万元,其中:体制上解支出1517万元,专项上解支出10975万元。

(2)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994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六十六条关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规定,将一般公共预算净结余5994万元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3)补助下级支出20035万元,为补助各镇的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

5.债务还本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城区本级债务还本支出150万元,其中: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150万元。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9522万元。

6.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1)预备费使用情况。

城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预备费2300万元,当年全部用于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相关支出反映在“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支出科目中,年终预备费结余为零。

(2)“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执行情况。

按照财政部统计口径,汇总城区本级预算单位报送的部门决算,2022年城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合计1087万元,比上年1148万元减少61万元,下降5.31%。其中:一是“三公”经费支出2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359万元的79.11%,比上年322万元下降11.8%:公务接待费支出6万元,公务接待批次61次,接待人次538次,完成年初预算57万元的10.53%,比上年8万元下降25%,主要是城区公务接待活动减少;因公出国(境)费用无支出,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1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数1辆,完成年初预算16万元的100%,比上年49万元下降67.3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2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188辆,完成年初预算285万元的91.93%,比上年265万元下降1.13%,主要是贯彻落实中央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精神,压减公务用车支出;二是会议费支出77万元,比上年182万元下降57.69%,主要是2021年增加换届会议工作经费,2022年无此项支出;三是培训费支出726万元,比上年643万元增长12.91%,主要是教育培训支出增加。

(3)城区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执行情况。

2021年末城区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837万元,在2022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经报城区政府同意、城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837万元,用于弥补城区本级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短收形成的教育支出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缺口。2022年年底将一般公共预算净结余5994万元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将主要用于弥补以后年度预算资金不足。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决算情况。

2022年城区本级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3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12%,下降91.33%。其中:污水处理费收入48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3287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转移性收入34715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25833万元、上年结余收入4708万元、债务转贷收入4174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城区本级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50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43.8%,下降94.46%,主要原因:一是土地出让规模大幅减少,土地出让返还收入大幅下降,土地出让返还收入安排的支出相应大幅减少;二是2021年新增专项债券支出21000万元;三是2022年第一批收回债券资金9326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转移性支出17318万元,其中:调出资金17318万元。

债务还本支出15000万元。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3223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决算情况。

2022年城区本级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37%,下降93.96%,主要原因是城区平台公司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比上年减少171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性收入12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3万元,上年结余收入9万元。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城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性支出11万元,其中:调出资金11万元,主要是按照政策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2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1.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决算情况。

2022年城区本级社保基金收入272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57%,下降10.79%。

2.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城区本级社保基金支出274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77%,增长3.78%。

收支相抵,当年结余-161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8398万元。

(五)政府性债务基本情况。

1.政府债务限额情况。

我城区2022年政府债务限额3670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5000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317000万元。

2.政府债务余额情况。

截至2022年底,全城区政府债务余额365858万元,其中一般债务49380万元、专项债务316478万元。

3.政府新增债券使用情况。

经南宁市人民政府批准,核定转贷我城区2022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券4220万元,均为一般债券,其中: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及非工程措施设施维修养护项目25万元、小型水库安全运行项目991万元、乡镇饮用水监测项目75万元、那楼中心卫生院扩建项目1000万元、支持农村公办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项目128万元、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1000万元、城市背街小巷整治改造项目1001万元。2022年我城区新增一般债券支出474.63万元,支出进度11.25%。

4.政府再融资债券情况。

经南宁市人民政府批准,核定转贷我城区2022年地方政府再融资专项债券13500万元,用于偿还到期政府专项债券。

5.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情况。

2022年,全城区债务还本支出1515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还本支出150万元、专项债券还本支出15000万元;付息支出13027万元,其中:一般债券付息支出1621万元、专项债券付息支出11406万元。到期债券本息均已如期偿还,全城区未发生政府债券违约行为。

(六)2022年城区本级预算调整情况。

2022年预算执行中,城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发生变化,为准确、及时反映城区预算调整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相关规定,城区人民政府于2022年11月编制了《邕宁区2022年城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提请城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批准。

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实际调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4970万元,调整后2022年城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和总支出各安排246020万元,比城区本级年初预算241050万元各增加4970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实际调减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87532万元,调整后2022年城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和总支出各安排33676万元,比城区本级年初预算121208万元各减少87532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方案:实际调减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43万元,调整后2022年城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和总支出各安排20万元,比城区本级年初预算63万元各减少43万元。

(七)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1.制定绩效管理关键环节管理办法。制定《邕宁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邕宁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城区本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城区本级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办法》,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理念,进一步增强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全面加强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科学精细化管理水平。

2.积极推动并落实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一是加强绩效目标管理。严格绩效目标管理,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和财政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规范要求,科学、完整地设置预算绩效目标。要求所有一级预算单位均需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所有项目支出(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需填报项目绩效目标及绩效指标(基本支出项目仅需填报项目绩效目标)。二是加强预算绩效运行监控。根据部门预算绩效目标审核范围,将邕宁区各预算部门分为10个重点部门和52个非重点部门,非重点部门对其部门整体支出及选取1—2个与本部门职能密切相关的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运行自我监控。城区投资促进局、行政审批局、乡村振兴局等10个重点部门则重点开展对应委托招商项目、外包服务经费项目、城区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等重要项目开展财政监控。通过实施绩效目标跟踪监控,及时发现和解决偏离预算绩效目标的问题,强化部门支出责任,为如期实现预算绩效目标提供保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加强预算绩效评价。按照财政部、自治区财政厅、南宁市财政局“统筹规划、由点及面,总结经验、逐步推开”的原则,采用部门先自评,财政重点评价的方法,开展2021年度绩效评价工作。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已全覆盖城区本级一级预算单位(含五个镇人民政府),并对一级预算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绩效评价资金合计约19亿元。选取2个部门、4个项目支出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四是加强运用绩效评价结果。重点绩效评价结束后,形成正式的绩效评价报告,反馈给相关部门,督促相关部门落实具体处理结果和针对存在问题的整改。根据绩效评价结果,针对不同的绩效评价结果类型,在预算安排中进行相应应用。2022年文化和旅游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为“中”,在2023年预算编制中按不低于5%的比例减少预算,其他5个项目绩效评定结果为“良”,除一次性项目不再安排经费外,其他项目视实际需要保障预算。

(八)关于数据差异情况的说明。

因《关于南宁市邕宁区与城区本级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以下简称“预算草案”)编制时间较早,上级补助收入及其他多项决算数据尚未最终确定,故与本决算草案报告存在以下差异:

1.一般公共预算差异情况。

预算草案中城区本级2022年上级补助收入319577万元,调入资金18622万元,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732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190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025万元,年终结余5142万元;本决算草案报告对此做了修正:城区本级2022年上级补助收入324715万元,调入资金17329万元,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522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2492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994万元,年终结余9522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差异情况。

预算草案中城区本级2022年上级补助收入23539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65万元,调出资金18611万元,年终结余1774万元;本决算草案报告对此做了修正:城区本级2022年上级补助收入25833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509万元,调出资金17318万元,年终结余3223万元

3.社保基金预算差异情况。

预算草案中城区本级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0632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7246万元,当年收支结余3386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1947万元;本决算草案报告对此做了修正:城区本级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7258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7419万元,当年收支结余-161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8398万元。

三、2022年人大预算决议和重点支出预算落实情况

2022年,全城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自治区、南宁市和城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城区人大各项决议,充分发挥财政宏观调控作用,有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跨周期调节力度,落实稳经济一揽子措施,稳住经济大盘,推动全城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切实落实一揽子政策,财源培植力度进一步加大。

一是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建立减税降费工作协调制度,完善增值税留抵退税工作定期会商机制,扎实足额保障各项税费支持政策,做到应享尽享、直达快享,支持市场主体恢复活力。2022年共为138户纳税人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8.82亿元,退税额是2021年全年留抵退税的2.31倍,是2020年全年留抵退税的2.49倍,有效纾解了市场主体困境,也为今后恢复企业税收快速增长势头奠定了基础。二是兑现惠企利民政策。坚持把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多措并举促进经济发展、市场消费回暖。2022年城区共审核和拨付企业各项财政性补助(奖励)资金18.54亿元。三是发挥金融助推实体经济作用。积极为中小企业投放“桂惠贷”产品,减轻企业负担,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撑。2022年金融机构累计向邕宁区各类企业发放265笔贷款,共计14.01亿元、财政贴息累计为企业减少融资成本0.30亿元。组织召开5次政、银、企对接会,积极搭建交流合作平台,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二)积极盘活存量资源资产,多措并举扩投入添动能。

一是全面清查盘点闲置及经营性国有资产。通过全面摸排,共排查出竞配产权房、安置房商铺、社区用房、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等十六项国有资产(资源),资产总额18.55亿元。目前正有序推动注资平台公司、盘活利用、资产处置和相关融资工作。二是全力推动实施PPP项目。在市级部门的牵头组织下,使用邕宁区财承空间推动实施七个PPP项目,利用社会资本解决龙岗片区、八鲤片区道路、教育、体育公园等基础设施不完善的问题;铝基一期PPP项目预计可撬动社会资本方项目建设资金25.35亿元,上述项目预计可撬动社会资本方项目建设资金80.18亿元。三是全方位提高城区平台公司融资能力。推动城区城投公司排查盘点现有资产,规范财务核算,降低资产负债率;定期召开国资和金融工作会议,协调解决城区经营性资产、闲置资产注资平台公司过程中的各项问题,推动城区平台公司尽快融资纾困。

(三)统筹整合安排各项资金,持续推进农业生产和乡村振兴。

一是持续保障乡村振兴资金。不断加大财政惠农力度,强化资金监管措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集中财力用于乡村振兴战略关键环节,推动乡村振兴战略落在实处。2022年共收到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84亿元,支出1.47亿元,支出进度79.89%,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194万元,支出5194 万元,支出进度100%。二是支持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安排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950万元,夯实粮食生产基础。积极筹措粮食风险基金专户资金4465万元,提高粮油储备保障能力,构建粮食安全应急体系。三是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服务。投入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资金 1931万元,建设项目 202个,受益乡村人口累计13万人次,惠及行政村 49个。投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资金550万元,扶持村级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四)全力保障资金投入民生领域,切实兜牢底线持续改善民生。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城区民生支出26.12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1.51%,教育、卫生健康、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得到有效保障。一是教育方面。投入6.92亿元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促进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二是卫生健康方面。投入1.77亿元支持加快建设健康邕宁,保障公共卫生投入,持续保持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力度。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积极统筹疫情防控经费3184万元,有效地保障城区社会的安全发展。三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投入资金3.85亿元,其中:持续稳定养老保障力度,安排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96亿元,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资金5394万元;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年发放城乡低保补助资金4247万元、特困人员救助资金2056万元;保障稳岗就业投入,安排就业补助资金878万元等。

(五)财政体制改革持续深化,不断提升财政治理效能。

一是全面推行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全城区预算单位在预算管理、资金审核拨付、政府采购、财务核算等方面全面采用预算一体化系统管理,实现财政财务在规范下运行。二是加强经费审批权限管理。修改出台了《南宁市邕宁区经费申请和财务开支审批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各预算单位的经费审批和财务开支管理。三是拓宽预算绩效管理范围。完善城区本级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部门绩效监控范围实现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等支出全覆盖,日常监控和定期监控相结合,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将绩效实现情况与预期绩效目标进行比较,对目标完成、预算执行、组织实施和资金管理等情况进行分析评判,确保预算资金安全有效,保障城区党委政府重大战略部署和政策目标如期实现。四是落实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完善常态化直达资金机制,全年直达资金收入7.17亿元,完成支出6.43亿元,其中中央直达资金收入5.62亿元,完成支出5.36亿元,支出进度95.3%,重点支持基本民生领域和基层财力保障,同时确保惠企利民资金发挥实效。五是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充分发挥投资评审在政府性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作用,科学合理安排政府投资资金,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坚持“客观、公平、公正”的评审原则,把好建设单位数据核对、四方现场和内部控制管理复核关,不断提高财政评审工作效能。2022年累计完成预结算项目评审788个,审减金额1.27亿元,净审减率9.38%。

(六)强化财政监督力度,夯实廉政监督责任。

一是开展财经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城区各预算单位围绕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政府过“紧日子”、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国库管理等方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压实预算单位部门责任,扎实推进整改落实,规范财经工作持续发展。二是深入推进专项财务监督检查。牵头完成邕宁区粮食购销领域2016—2021年财政补助资金及财务收支专项检查、镇级财政所2016—2021年财务收支专项检查等五项专项检查,对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完成25个预算单位财务人员交接监督工作。三是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监督城区各预算单位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开展货物、服务及工程类采购工作,及时退付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印发《南宁市邕宁区财政局关于明确邕宁区货物类及服务类采购审核流程的通知》,不断规范政府采购程序。2022年邕宁区通过政采云平台系统共完成采购1386项,采购总金额1.06亿元。其中:电子卖场交易数据订单完成1323项,订单金额0.18亿元。达到采购限额以上的项目采购交易中标项目56项,总金额0.88亿元。四是积极推进惠民“一卡通”工作。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清单的动态调整、更新工作及时落实到位,“一卡通”管理系统比自治区确定目标提前5个月实现上线运行。2022年共通过“一卡通”管理系统支付困难群众补助等资金4856万元,惠及群众3.56万人次。

(七)切实防范化解财政风险,确保财政稳定可持续发展。

一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根据邕宁区政府债务限额,严格规范举债和融资行为,抓实化解隐性债务,积极筹措资金偿还到期债务,坚决遏制违规举债和新增政府隐性债务。二是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全面落实“三保”保障责任,按照“预算安排优先、资金拨付优先、库款保障优先、国家标准优先、民生保障优先”的要求,切实抓好“三保”预算安排和执行工作,切实兜牢“三保”底线。三是防范财政运行风险。以推进财税政策落实、加强预算管理监督、深化会计监督、强化内部控制为重点,扎实开展财政监督,完善日常监督工作制度,推进财政监督与财政核心业务深度融合。突出抓好“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等监督检查工作,加强对直达资金使用的日常管理和动态监控,确保资金下达与资金监管同步。

四、预算执行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

2022年全城区财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城区财政运行和管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一是财政收支矛盾仍未缓解,预算平衡缺口较大。2022年“三保”运行较为困难,保障压力较大,在各项刚性支出不断增加、清理暂付性款项越来越严格的高压态势下,消化财政赤字的难度不断加大。二是财政运行压力大。受疫情多点散发、房地产市场低迷、增值税留抵退税以及减税降费政策的影响,加上城区经济总量较小、自有财力不足、财政供养负担较重、历史欠账多等客观因素影响,全城区财政运行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困难和挑战。我们将高度重视上述问题,努力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加以解决。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3年,按照城区党委、政府总体部署和要求,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发展提出的“五个更大”的重要指示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财政职能,注重对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完善财政体制改革,锐意进取、勇于创新,着力破解财政发展难题,促进我城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多方筹措资金,增强保障能力。

一是充分发挥城区财源办作用,加大综合治税力度,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加强行业税源管理,走访调查摸底重点税源户,主动上门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努力增加税收收入。二是深入排查,确保非税收入应收尽收,努力完成全年收入目标。三是加大土地出让力度。统筹协调,盘活现有土地资源存量、深挖土地资源增量,加快商业用地出让。四是全方位推进盘活竞配产权房、经营性商铺等实现融资,缓解财政压力。五是积极争取上级财政部门资金支持,及时跟踪了解掌握重大政策制定、重大资金安排动向,积极申请各项上级资金,争取上级下达财力补助。

(二)优化支出结构,严格监督审核。

一是充分利用预算一体化系统,强化财政资金运行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二是加强库款监测与调度。全面统筹城区财政资金,充分保障“三保”专户资金调度。三是落实落细“过紧日子”要求,强化预算执行刚性约束,严把财政支出关口,严控低效无效支出。四是优化支出结构。严格按照“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的要求,确保“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全力兜牢兜实“三保”底线,确保城区“三保”不发生风险。

(三)用好财税政策,切实惠企利民。

全面落实中央“稳经济保增长促发展”系列政策措施、减税降费相关政策及财政直达资金机制,激发市场活力,强化直达资金监控管理,充分发挥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的作用。积极引导辖区金融机构,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信贷投放力度,充分发挥信贷资源的支撑和导向作用,助力实体经济发展。

(四)加强财政监督,履行主体责任。

整合抽调人员,持续开展往来款清理等专项检查工作。会同各镇政府、农业农村局,统一指导各村及社区制定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管理制度,规范村级代理记账核算,强化村级财务的监督管理。通过举办培训班,加强财务人员及项目管理人员的指导,不断提高业务管理水平。

各位委员,2023年的财税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邕宁区财政局将在城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城区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笃行不怠,锐意进取,勇毅前行,为谱写邕宁区全方位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作出财政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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