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邕宁区2021年城区本级决算的报告

2022-10-08 11:30        来源:邕宁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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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29日在邕宁区第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

 

南宁市邕宁区财政局

 

城区人大常委会:

受城区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城区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报告2021年邕宁区本级决算情况,请审议。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局之年。城区各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在城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财政部门紧紧围绕全城区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执行积极财政政策,着力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有效防范财政金融风险,全力保障疫情防控、重点项目及社会民生事业发展,城区经济、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全城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23亿元,同比增长3.73%。

一、2021年邕宁区决算总体情况

(一)2021年全城区决算总体情况。

全城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17957万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225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90765万元(含返还性收入、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和专项转移支付收入)、上年结余收入6642万元、调入资金62226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调入6204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182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6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006万元。

全城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302657万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3121万元、上解支出7699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83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净结余)。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5300万元。

(二)2021年城区本级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城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317957万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225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90765万元(含返还性收入、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和专项转移支付收入)、上年结余收入6642万元、调入资金62226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调入6204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182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6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006万元。城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302657万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6962万元,上解支出7699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83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净结余)、补助下级支出36159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5300万元。

2021年城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154982万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8455万元,转移性收入116527万元。城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150274万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5266万元,转移性支出105008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4708万元。

2021年城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192万元,其中: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8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万元,上年结余9万元。城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183万元,其中: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万元,调出资金182万元至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收支相抵,年终结余9万元。

2021年城区本级社保基金收入合计30554万元,支出合计26421万元。收支相抵,本年收支结余4133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8559万元。

二、2021年邕宁区本级收支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

2021年城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22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56365万元的92.71%,比上年增加1878万元,增长3.73%。其中:税收收入301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86%,比上年减少1563万元,下降4.93%,主要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减税降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等不利因素影响,重点行业和主要企业税收减收较多;非税收入221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79%,比上年增加3441万元,增长18.40%,主要是城管执法局“两违”案件增加及委托给五象管委处罚的案件增加,罚没收入较上年大幅增加,全年各项罚没收入共计10239万元;城区新增3所幼儿园扩大招生及2021年秋季学期保育费收费标准提高,全年保育费收入1477万元;法院全年诉讼费收入3205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4700万元,其中历年累计的股息分红收入3000万元。

2.转移性收入决算情况。

2021年城区本级转移性收入265699万元,其中:

(1)返还性收入 6085万元,其中: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

688万元,成品油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425万元,增值税税收返还收入2543万元,增值税“五五分享”税收返还收入562万元,其他返还性收入1867万元。

(2)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28745万元,其中:体制补助收入561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13550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15527万元,结算补助收入12425万元,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收入278万元,固定数额补助收入5965万元,革命老区转移支付收入748万元,民族地区转移支付收入75万元,贫困地区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1174万元,公共安全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176万元,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9265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4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4781万元,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4662万元,节能环保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22698万元,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2551万元,交通运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481万元,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

入12016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

入-21万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690万元。

(3)专项转移支付收入55935万元。

(4)债务转贷收入60万元。

(5)上年结余6642万元。

(6)调入资金62226万元,其中:从政府性基金调入62044万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182万元。

(7)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006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城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696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272262万元的94.38%,下降14.01%。主要重点支出如下:教育支出6888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8.28%,增长16.49%增支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部分教育支出列入暂付款,未反映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导致2020年支出执行数偏低;二是2021年新聘教师263人,新增学生2911人,因此教育支出大幅增加。科学技术支出260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增长8.86%。农林水支出2033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5.63%,下降32.01%(其中扶贫支出10798万元,下降41.44%),减支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减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84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8.80%,增长5.76%。增支的主要原因一是补缴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至2018年在职人员职业年金单位缴费部分;二是养老缴费基数逐年增高,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补差增长。

4.转移性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城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性支出45695万元,具体完成情况如下:

(1)上解上级支出7699万元,其中:体制上解支出1517万元,专项上解支出6182万元。

(2)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837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六十六条关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规定,将一般公共预算净结余1837万元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3)补助下级支出36159万元,为补助各镇的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5300万元,全部结转下年使用,净结余为零。

5.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1)预备费使用情况。

城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预备费2500万元,当年全部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支出反映在“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支出科目中,预备费结余为零。

(2)“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执行情况。

按照财政部统计口径,汇总城区本级预算单位报送的部门决算,2021年城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合计1148万元,比上年1542万元减少394万元,下降25.55%。其中:一是“三公”经费支出3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678万元的47.49%,比上年426万元下降24.41%:公务接待费支出8万元,公务接待批次84次,接待人次778次,完成年初预算72万元的11.11%,比上年10万元下降20%,主要是城区公务接待活动减少;因公出国(境)经费无支出,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4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数4辆,完成年初预算229万元的21.40%,比上年94万元下降47.87%,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5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186辆,完成年初预算355万元的74.65%,比上年322万元下降17.7%,主要是贯彻落实中央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精神,大力压减公务用车支出;二是会议费支出182万元,比上年149万元增长22.15%,主要是2021年增加换届会议工作经费;三是培训费支出643万元,比上年967万元下降33.51%,主要是受新冠疫情影响,大幅减少外出培训项目支出。

(3)城区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执行情况。

2020年末城区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006万元,2021年预算执行过程中经报城区政府批准、城区人大常委会备案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006万元,用于弥补城区当年因上级补助缺口形成的教育支出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缺口。2021年年底将一般公共预算净结余1837万元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将主要用于弥补以后年度预算资金不足。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决算情况。

2021年城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54982万元,其中: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8455万元(其中:污水处理费收入44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35600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281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2585万元、上年结余收入4242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5970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城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150274万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526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0.58%,下降79.98%,大幅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土地出让骤减,可返还的土地收益剧减;二是2021年1-9月的土地出让金由市级列支,不由我城区列支;调出资金62044万元至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专项债券还本支出42964万元。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4708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决算情况。

2021年城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192万元,其中: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159万元的15.70%;上级补助收入1万元,上年结余9万元。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城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183万元,其中: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万元,调出资金182万元至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9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1.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决算情况。

2021年城区本级社保基金收入30554万元,完成预算的113.14%,下降47.7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执行数含有清算期缴费收入,2021年缴费收入、政府补贴收入皆为当年数据。

2.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城区本级社保基金支出26421万元,完成预算的102.3%,下降53.5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执行数含有清算期养老金支出,2021年基本养老金支出仅为当年数据。

收支相抵,当年结余4133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8559万元。

(五)政府性债务基本情况。

1.政府债务限额情况。

我城区2021年政府债务限额3750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4600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329000万元。

2.政府债务余额情况。

截至2021年底,全城区政府债务余额372614万元,其中一般债务45310万元、专项债务327304万元。

3.政府新增债券使用情况。

经南宁市人民政府批准,核定转贷我城区2021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券21060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60万元,用于小型水库安全运行项目;新增专项债券21000万元,用于新兴产业园区数字经济产业基地及周边基础设施配套项目10000万元、中医院迁建工程(一期)项目3000万元、中医院迁建二期工程8000万元。

4.政府再融资债券情况。

经南宁市人民政府批准,核定转贷我城区2021年地方政府再融资专项债券38700万元,用于偿还到期政府专项债券。

5.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情况。

2021年,全城区债务还本支出42964万元,均为专项债务还本支出;付息支出12659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付息支出1547万元、专项债券付息支出11112万元。到期债务本息均已如期偿还,全城区未发生政府债务违约行为。

(六)2021年城区本级预算调整情况。

2021年预算执行中,城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发生变化,为准确、及时反映城区预算调整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相关规定,城区人民政府于2021年11月编制了《邕宁区2021年城区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提请城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批准。

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实际调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60万元,调整后2021年城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和总支出各安排256100万元,比城区本级年初预算256040万元各增加60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实际调减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95091万元,调整后2021年城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和总支出各安排78628万元,比城区本级年初预算173719万元各减少95091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方案:实际调减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977万元,调整后2021年城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和总支出各安排191万元,比城区本级年初1168万元预算数各减少977万元。

(七)关于数据差异情况的说明。

因《关于南宁市邕宁区与城区本级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以下简称“预算草案”)编制时间较早,上级补助收入及其他多项决算数据尚未最终确定,故与本决算草案报告存在以下差异:

1.一般公共预算差异情况。

预算草案中城区本级2021年上级补助收入188217万元,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6789万元,上解上级支出7374万元,补助下级支出36476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72万元,年终结余13797万元;本决算草案报告对此做了修正:城区本级2021年上级补助收入190765万元,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6962万元,上解上级支出7699万元,补助下级支出36159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837万元,年终结余15300万元。

2.社保基金预算差异情况。

预算草案中城区本级2021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合计29317万元,支出合计25857万元,当年收支结余3460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7887万元;本决算草案报告对此做了修正:城区本级2021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合计30554万元,支出合计26421万元,当年收支结余4133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8559万元。

三、2021年人大预算决议和重点支出预算落实情况

2021年,全城区各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要求,全面落实城区人大各项决议,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不断推动财政高质量发展。

1.突出重点,统筹财政资源保持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经济社会更好发展。

(1)积极行动精准施策,扎实推进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

一是保证疫情防控资金的投入力度,全城区共投入疫情防控资金2500万元;二是加大对医疗卫生建设的投入,申请专项债券11000万元用于邕宁区中医院迁建工程;三是及时兑付企业财政补贴资金,补助工业企业防疫应急物资生产设备资金188万元、口罩生产企业熔喷布采购资金442万元、南宁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中小工业企业保经营稳发展贷款贴息资金18万元。

(2)聚焦加强基本民生,人民福祉不断增加。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民生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下大力气抓紧办好重点民生实事,持续加大公共财政保障能力,大力推进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领域建设。全年投入资金237298万元用于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80.96%。为民办实事方面,投入112667万元用于我城区承担实施的各级为民办实事项目,涵盖了社保、健康、教育、水利、安居、农补、文化、扶贫、科技等惠民项目,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投入资金54199万元,其中:加大养老保障力度,安排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31614万元,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资金6924万元;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年发放城乡低保补助资金3681万元、特困人员救助资金1588万元;保障稳岗就业投入,安排就业补助资金1162万元等。教育方面,投入各类资金74250万元用于实施“品质教育·学在邕宁”系列工程,加快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一批中小学、幼儿园加快建设、投入使用。其中,为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学前儿童教育,全年投入教育均衡发展建设经费2555万元。创建文明城市方面,投入各项财政资金3785万元,全面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积极保障创建活动经费,为创建文明城市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

2.奋发有为,努力组织财政资金保重点保民生,加强财政保障能力再发新力。

2021年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减税降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等不利因素影响,重点行业和主要企业税收减收较多。面对财政收入减少、可用财力紧张的困难局面,城区财政多渠道筹措资金化解困局,全年共筹措资金34.46亿元,其中:土地出让金返还13.85亿元(含以前年度出让地块返还的收入),市收储用地项目资金7.7亿元,被征地农民安置房款3.56亿元,政府债券5.98亿元,政府购买服务贷款资金2亿元,城区城投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1.37亿元。在税收减收情况下,有力保障了全城区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

3.全力以赴,聚焦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打好三大攻坚战役。

紧紧抓住重点政治任务和经济发展问题,采取更有力更有效的举措,全力以赴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全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落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6463万元,支出16463万元,支出进度为100%;统筹整合资金2608万元,整合后资金实际支出2301万元,资金支出进度88.22%。有力推进农村经济和农村人居环境向好发展,为城区城乡一体化建设打下坚实基础:实施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133个,投入资金1385万元;大力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投入财政补助资金500万元;积极支持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工作,安排财政资金138万元;乡村风貌基本整治型村庄实现竣工验收286个,投入资金1026万元。全力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全力支持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全年投入资金6629万元,有效改善城乡水环境;投入18463万元用于补助新能源汽车企业发展,有力支持企业技术升级改造。全力支持打好防范重大风险攻坚战,财政风险有效管控。投入资金87818万元确保政府债务按时还本付息,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维护政府信誉;严格执行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化解实施方案,稳步推进年度化解目标落实;持续完善政府债务风险监测机制,形成风险防控合力,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4.科学谋划,快速推进直达资金使用,城区“六稳”“六保”工作显新效。

财政直达资金有力缓解了我城区收支矛盾日益突出的问题,有效地保障了全城区“六保”“六稳”等工作,切实保障民生,促进稳定和谐。2021年我城区直达资金收入42930万元,支出41324万元,支出进度为96.28%,其中:就业补助资金488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2484万元,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411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补助资金1569万元,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136万元,医疗救助补助资金250万元,城乡义务教育补助资金5769万元,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32万元,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146万元,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339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3830万元,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159万元,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40万元,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8327万元,优抚对象医疗保障资金29万元,优抚对象补助资金902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12696万元,体制结算-各项结算补助资金10万元。

5.依法理财,多措并举抓改革强监督,保财政资金安全显高效。

一是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取得实效,2021年9月,我城区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的预算模块与执行模块成功上线使用,进一步规范财政部门预算管理,实现财政部门对预算管理有效监控,为深化财政管理改革提供坚实保障。二是城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依法依规,严格开展财政投资项目评审工作,全年累计节约财政资金约1.88亿元。三是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力度。城区财政局牵头组织人员对预算单位2020年会计基础工作进行交叉检查,确保全城区会计信息的合法合规;专项督查预算单位2020年期末现金余额超限问题,有效防范了资金使用风险;完成本级财政专项资金跟踪问效大检查,有效纠正了资金使用单位内控制度不完善、资金拨付附件材料不齐全、竣工验收工作不规范等问题。四是加强预算绩效监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已全覆盖城区所有一级预算单位,针对城区本级项目支出100万元及以上项目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考核,项目支出绩效目标25个,绩效评价总资金达19亿元。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时,根据各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综合考量,项目支出压减达1.8亿元,压减率为24.60%,从源头上压紧压实支出,树牢过紧日子的思想,不断夯实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基础。

四、预算执行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

2021年全城区财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我们也清醒地意识到,我城区财政运行和管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一是财政收支矛盾仍未缓解,预算平衡缺口大。2021年“三保”运行较为困难,预算平衡缺口较大,在各项刚性支出不断增加、清理暂付款项越来越严格的高压态势下,消化财政赤字的困难不断加大。二是财政收入增长压力大。受新冠疫情冲击,叠加经济下行、减税降费等多重因素影响,全城区财政运行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困难和挑战,本年度土地出让骤减,可返还的土地收益剧减;财政收入下跌较多,特别是税收收入降幅较大。三是财源基础薄弱、税收来源单一的情况仍未改变。邕宁区税收收入过度依赖房地产行业,其他行业税收增长幅度不高,工业后续增长支撑不足,新迁入企业建设期长,工业企业税收还需几年的培育才能见效。我们将高度重视上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2年我们将全面落实强首府战略,按照“1+3”工作要求,牢牢守住“疫情要防住,经济要发展,安全要稳住”底线,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坚持政策为大、项目为王、环境为本、创新为要,科学谋划预算收支安排,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突出重点,提升效能,努力克服不利因素影响,推动城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统筹协调,不断拓宽思路,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一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大商、好商,做大做强城区的工业和服务业,促进财政可持续发展,提高财政收入的抗风险能力。二是进一步强化组织收入的征管工作,加强各协税部门沟通协调力度,强化现有税源排查,注重税收预测分析,抓好重大项目税收,依法征管,应收尽收,有效形成收入组织工作合力。三是加大土地出让力度,夯实新区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协调,盘活现有土地资源存量、深挖土地资源增量,加快商业用地出让。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和措施,在合法合规的基础上,加快土地出让步伐。四是千方百计拓展筹融资渠道,多方式筹措资金。深入实施“桂惠贷”等财政贴息政策,引导银行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建立健全基金投贷联动新融资模式,培育发展产业投资基金等股权投资基金。 在严控政府债务风险的前提下,积极申报新增政府债券,开展专项债券项目市场化配套融资,推动重大项目建设。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努力探索、推动PPP项目建设。五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及时跟踪了解掌握重大政策制定、重大资金安排动向,积极申请各项上级资金,强化项目资金安排。

(二)着力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控各项支出。

一是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及经费支出审批办法,实行城区政府统一审批制度,严格控制预算追加支出。二是暂缓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投资新增基建项目,着力完成已实施项目续建、结算工作。三是压减各部门培训费支出,减少外出培训,减少不必要的住宿费及交通费支出。四是进一步规范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夯实项目前期工作,强化财政投资评审工作规范,加强工程变更管理,对不必要的变更不予审批建设;对自行变更产生的大额费用将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三)深入推进财政改革,持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一是严格预算法的执行。全面落实预算法及预算法实施条例,自觉接受人大依法开展预算审查监督,结合预算一体化支付系统的使用,确保2022年部门预算按预算法严格执行。二是深入推进预算管理改革,推进零基预算改革,严格经费审批管理,打破支出固化僵化格局,全面提高预算管理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三是提升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水平。扩大绩效考核覆盖面,强化财政资金跟踪问效,不断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四)严控财政风险,兜实兜牢“三保”底线。

一是严格防控政府债务风险。加大培训力度,强化偿债主体责任意识,及时足额偿还到期政府债务本息,确保政府法定债务不发生风险。在保证债券资金使用安全、规范的基础上加快支出进度,充分发挥新增政府债券资金的使用效益。稳妥有序化解存量隐性债务,杜绝化债不实行为,坚决遏制政府隐性债务增量。二是兜实兜牢“三保”底线。全面落实“三保”兜底保障机制,坚持“三保”支出在预算安排、预算执行和库款拨付的优先保障顺序,切实保障基本民生、工资发放和机构运转,坚决防止出现“三保”风险。三是强化财政财务监管。严肃财经纪律,加强会计审计监管,对违反有关财税法规的行为严肃追责问责。分步骤消化财政暂付性款项,严格控制新增财政暂付性款项。建设法治财政,改进预决算公开,增强财政透明度,发挥多种监督方式的协同效应。

各位委员,做好今年的财政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任务艰巨,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城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城区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和指导,虚心听取城区政协的意见和建议,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扎实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强首府战略,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敢于求新、勇于求变、善于求质,在推动邕宁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上取得新成效,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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