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共南宁市邕宁区委员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现将《邕宁区2023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予以公示(内容详见附件),公示期为10天,(2023年8月11日至2023年8月20日),如对该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经中共南宁市邕宁区委员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现将《邕宁区2023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予以公告(内容详见附件),接受社会监督,如对该项目有异议,请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资金来源:(南财农[2022]545号)南宁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
明细如下:1.产业发展项目1164.81万元;
2.产业发展配套项目2214.44万元;
3.基础设施项目727.92万元;
4.其他项目1735.83万元。
投诉监督单位:南宁市邕宁区财政局
单位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仙葫开发区彩虹路41号
电话:0771-4791512
邮箱: ynczncg@126.com
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电话:12317
附件:1.邕宁区2023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
2. 邕宁区2023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明细表
南宁市邕宁区财政局 2022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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