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邕宁区医疗保障局2026年部门预算

2026-03-13 17:31        来源:南宁市邕宁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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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3

一、南宁市邕宁区医疗保障局及所属单位主要职责和2026年主要工作任务3

(一)主要职责3

(二)2026年主要工作任务4

二、机构设置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5

(一)机构设置5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5

三、编制现状和人员构成5

(一)编制现状5

(二)人员构成5

第二部分:202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6

一、2026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6

(一)2026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6

(二)2026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6

(三)2026年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7

二、2026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7

(一)2026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情况7

(二)2026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8

三、2026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10

(一)2026年部门预算全口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10

(二)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10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11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事业单位用:事业单位

相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11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11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11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11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11

(六)涉密事项处理说明14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14

第四部分:南宁市邕宁区医疗保障局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15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15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15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15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15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1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15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15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15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15

十、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15

十一、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15

十二、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15

十三、2026年部门整体绩效申报表15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南宁市邕宁区医疗保障局主要职责和2026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南宁市有关医疗保障、医药价格、医疗救助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标准,组织实施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监督检查。

2.组织实施自治区、南宁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城区医疗保障基金风险防控机制。

3.贯彻落实自治区、南宁市医疗保障局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调剂平衡机制。贯彻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组织实施自治区、南宁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等政策。

4.贯彻执行自治区和南宁市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5.贯彻执行自治区和南宁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组织实施价格监测信息发布制度。

6.贯彻执行自治区和南宁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

7.贯彻执行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制度改革,贯彻落实自治区、南宁市支付管理办法。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城区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负责医疗救助工作。贯彻落实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

9.完成城区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6年主要工作任务。

1.全力推进全民参保目标实现。继续加强“线上+线下”全方位覆盖宣传场景,进一步扩大医保政策影响力和覆盖面,营造浓厚的医保政策宣传氛围,深度解读参保缴费政策。通过微信平台、短信推送、乡村喇叭、政策书信及典型案例警示等多维渠道,精准传达居民,强化参保责任意识,激发缴费积极性,持续扩大参保覆盖面。以高频宣传、精准动员为支撑,稳步推动参保工作向纵深发展,为2026年全面实现全民参保目标筑牢基础。

2.强化基金监管效能。持续聚焦基金使用关键环节,加大对定点医药机构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健全协同监管机制,加强与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监管格局。推进跨部门数据互通共享,构建信息化、智能化监管体系。全力保障医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为辖区参保群众提供更加坚实的医疗保障。

3.加快推进医保服务圈发展。落实三级经办业务下沉工作,针对参保经办流程和待遇等待期政策普及等要点,加强业务人员业务培训和工作质量提升,提高公共管理服务能力,实现各级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全覆盖。推进定点零售药店“医保之家”建设,力争2026年实现全城区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全覆盖,打造“15分钟医保服务圈”,提高医保服务的便捷性和效率,增强参保群众的体验感、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机构设置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机构设置。

1.本级单位和内设机构

南宁市邕宁区医疗保障局本级,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经费管理方式为全额财政拨款,内设党务办公室、行政办公室、财务股、定点与监督股、医疗待遇股及公共服务股等6个科室。

2.所属单位

所属单位1个,为南宁市邕宁区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单位性质为事业单位,经营管理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类别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408  南宁市邕宁区医疗保障局(一级预算单位)

2.408001  南宁市邕宁区医疗保障局本级(二级预算单位)本部门仅有南宁市邕宁区医疗保障局本级一个二级预算单位。

三、编制现状和人员构成

(一)编制现状。

经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核定,医保局行政及事业编制共28名,其中,医保局本级行政编制3名,医保中心全额事业单位编制25名。

(二)人员构成。

医保局实有人数34人,其中行政编制实有人数3人,全额事业编制实有人数22人,聘用人员4人,退休人员5人。具体情况如下:

1.邕宁区医保局本级实有财政供养人员7人,其中行政编制在职人员3人,编外在职人员4人。

2.邕宁区医保事业管理中心实有财政供养人员27人,其中事业编制在职人员22人,退休人员5人。

第二部分:202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6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2026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2026年部门总收入1536.51万元,较上年减少27.4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36.5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

(二)2026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26年部门总支出1536.51万元,较上年减少27.48%。

1.2026年当年支出预算,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三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26.2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1.24%,同比减少96.56万元,下降22.84%。

(2)卫生健康支出类1177.1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6.61%,同比减少480.55万元,下降28.99%。

(3)住房保障支出类33.1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15%,同比减少5.09万元,下降13.32%。

2.2026年当年支出预算,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394.83万元。其中:

①工资福利支出(类)预算351.8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89.10%,同比减少68.04万元,下降16.21%。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类)预算35.0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8.89%,同比减少11.71万元,下降25.03%。

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类)预算7.9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2.01%,同比增加0.79万元,增长11.05%。

(2)项目支出预算1141.68万元。其中:

①商品和服务支出(类)预算1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0.09%。

②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类)预算1140.68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99.91%。

(三)2026年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6年部门总收入1536.51万元,比2025年预算2118.71万元减少582.2万元,同比下降27.48%。收入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在职在编人员减少,相关基本支出有所减少;二是2026年不再为稳定脱贫人口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配套资金调整列入政府预算,不再列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减少。2026年部门总支出1536.51万元,比2025年预算2118.71万元减少582.2万元,同比下降27.48%。支出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在编人员减少,相关基本支出有所减少;二是2026年不再为稳定脱贫人口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配套资金调整列入政府预算,不再列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减少。

二、2026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一)2026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536.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1536.5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0万元。

(二)2026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536.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536.5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预算数为9.26万元,主要用于医保局所属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物业补贴、退休生活补助、遗属生活补助等方面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预算数为44.14万元,主要用于医保局本级及所属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预算数为22.07万元,主要用于医保局本级及所属单位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代缴社会保险费支出(款)财政代缴其他社会保险费支出(项)预算数为250.82万元,主要用于资助城区困难特殊人群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补助的项目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预算数为122.63万元,主要用于医保局本级在职人员医疗保险支出及用于全城区公务员医疗费补助的项目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预算数为15.45万元,主要用于医保局所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预算数为1.05万元,主要用于医保局本级在职在编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6.36万元,主要用于医保局本级及所属单位在职人员的大额医疗费统筹支出及为医保局所属事业单位人员每月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城乡医疗救助(项)预算数为769.86万元,主要用于本级财政对城乡困难特殊人群医疗救助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预算为79.97万元,主要用于医保局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南宁市邕宁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培训费、维修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预算为181.79万元,主要用于医保局所属事业单位人员的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及伙食补助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预算数为33.1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本部门2026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

本部门2026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三、2026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一)2026年部门预算全口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83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8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万元。2026年部门预算全口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来源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0.83万元。

(二)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83万元,比2025年预算1.12万元减少0.29万元,同比下降25.89%。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6年预算0万元,与2025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6年预算0.83万元,比2025年预算1.12万元减少0.29万元,同比下降25.89%,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人员编制的减少导致预算支出减少。主要用于安排接待上级部门及相关单位人员来我局参加各类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以及开展医保工作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费2026年预算0万元,与2025年持平。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6年预算0万元,与2025年持平。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35.07万元(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比2025年预算减少11.71万元,下降25.03%,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人员编制的减少导致预算支出减少。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6年无政府采购项目。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本部门2026年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五)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1)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本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13。

(2)本级项目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6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项目4个,涉及金额1141.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41.68万元,绩效目标情况详见报表12。

(3)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重点项目主要为城乡困难特殊人群医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项目资金769.86万元,2026年度绩效目标为全面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财政补助政策,对个人缴费确实有困难的群众给予分类救助,确保困难群众应保尽保,稳定实现“基本医疗有保障”。通过实施城乡医疗救助,发挥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功能,按照“先保险后救助”的原则,对基本医保、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等支付后个人医疗费用负担仍然较重的救助对象按规定实施救助,合力防范致贫返贫风险,推动实现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设3条数量指标:数量指标1.资助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等困难特殊人群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指标值≥14500人,数量指标2.医疗救助待遇补助人数≥20000人,数量指标3.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人数≥600人;设2条质量指标:质量指标1.困难特殊人群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指标值=100%,质量指标2.按医疗救助标准发放补助的准确率=100%;设1条时效指标:时效指标1.资金支付及时率,指标值=100%;设1条成本指标:成本指标1.项目经费超支率,指标值≤0%;设2条社会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1.提高困难群众看病就医方便程度,指标值为明显提高,社会效益指标2.缓解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指标值为有效缓解;设1条可持续影响指标:1.对健全社会救助体系的影响,指标值为成效明显;设1条满意度指标:满意度指标1.困难特殊人群满意度,指标值≥90%。

2.预算绩效结果应用情况说明。

(1)事前绩效评估结果应用。

本部门2026年部门预算没有新申请财政资金安排且实施期内支出计划资金总额500万元及以上的重大项目。

(2)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本部门对11个2024年度项目开展绩效自评,评价结果为一等的项目10个,三等的项目1个,结果应用情况如下:本部门进一步掌握了资金使用情况和取得的效果,总结了预算绩效管理经验,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予以整改,为下一年度完善年初预算编制、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健全资金支出项目、提高资金绩效管理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持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本部门对1个2024年度项目开展部门评价: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区配套资金项目,评价结果为“一等”等级,结果应用情况如下:通过开展绩效评价,掌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区配套资金的实施情况、执行效果,查找项目在决策、过程、产出和效益方面存在的问题,分析其产生的原因,提出解决这些问题的建议,总结项目实施的成功经验,为进一步提高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水平,优化预算资金安排提供决策依据。

本部门没有项目纳入2024年财政评价。

(六)涉密事项处理说明。

本部门2026年部门预算无涉密事项。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邕宁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纳入邕宁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邕宁区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南宁市邕宁区医疗保障局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十一、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十二、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十三、2026年度部门整体绩效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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