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邕宁区公共投资审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邕宁区公共投资审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邕宁区公共投资审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邕宁区公共投资审计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对城区政府投资和以城区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竣工财务决算进行审计;对与政府投资项目有关的建设、勘探、设计、施工、采购、供货等部门和单位的相关财务收支进行审计或调查;参与监督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投标;对涉及政府利益和社会利益的重大建设项目实施跟踪审计的相关技术性和事务性工作;承担绩效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的相关技术性和事务性工作;承办城区审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南宁市邕宁区公共投资审计中心,为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属公益一类,无内设机构。由于2024年我单位首次决算公开,因此以下决算公开无历年决算比较数据。
第二部分: 邕宁区公共投资审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南宁市邕宁区公共投资审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 邕宁区公共投资审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4年度总收入138.3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35.09万元。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35.09万元,为南宁市邕宁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本部门2023年、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均为0万元。
3.本部门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0万元。
4.本部门2024年事业收入为0万元。
5.本部门2024年经营收入为0万元。
6.本部门2024年其他收入0万元。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3.22 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本部门2024年度总支出138.3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34.64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86.35万元:主要用于邕宁区公共投资审计中心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为完成各项审计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人员经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以及绩效工资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信息化建设、办公设备更新购置、维护修缮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3.03万元:主要用于邕宁区公共投资审计中心按国家规定发放的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方面的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11.58万元:主要用于邕宁区公共投资审计中心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13.68万元:主要用于邕宁区公共投资审计中心及公共投资审计中心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支出。
5.结余分配0万元。
6.年末结转和结余3.67万元,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者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邕宁区公共投资审计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4.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6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邕宁区公共投资审计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4.11万元,支出决算为134.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99%。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76.28万元,支出决算为86.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2%。具体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76.28万元,支出决算为86.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2%。主要用于邕宁区公共投资审计中心保障单位正常运行的人员经费支出、日常公用支出以及开展审计事务等活动的支出。预决算的差异主要原因是列支历年办公经费、个人部分的社保等费用,同时事业在编人员增加1人、工资调标导致支出相应增加。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年初预算为18.05万元,支出决算为23.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59%。主要用于邕宁区公共投资审计中心按国家规定发放的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单位部分缴费支出。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2.03万元,支出决算为13.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63%。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预决算的差异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列支在编人员以前年度的养老费用,以及人员增加,相关的缴费支出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02万元,支出决算为9.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1.5%。主要用于在编职工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预决算的差异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列支在编人员以前年度的职业年金,以及人员增加,相关的缴费支出增加。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0.76万元,支出决算为11.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62%。主要用于邕宁区公共投资审计中心按规定缴纳在职职工医疗保险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87万元。预决算的差异主要原因是由于预算不足因此调剂该指标用于支付以前年度医疗费用。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4.93万元,支出决算为5.87万元,完成预算的119.07%。预决算的差异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列支在编人员以前年度的医疗费用,以及人员增加,相关的缴费支出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5.75万元,支出决算为4.77万元,完成预算的82.96%。预决算的差异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务员医疗未按时拨付。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8万元,支出决算为0.0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9.02万元,支出决算为13.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2.66%。预决算的差异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列支以前年度的住房公积金,以及人员增加。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4.64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27.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1.65万元的125.19%。预决算的差异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列支以前年度的社保费用、人员增加和工资调标。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7.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2.46万元的59.23%。预决算的差异主要原因是部分经费未能按期拨付。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邕宁区公共投资审计中心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邕宁区公共投资审计中心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公务车,因此当年无相应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38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由主管部门开展,因此我部门未单独开展绩效自评。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部门2024年度项目0个,因此未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3.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无
4.财政绩效评价结果。
2024年度我部门没有项目支出被列为财政评价。
(说明: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资金统计口径均为财政资金。)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南宁市邕宁区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出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差额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资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者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南宁市邕宁区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南宁市邕宁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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