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邕宁区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邕宁区交通运输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邕宁区交通运输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邕宁区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南宁市有关交通运输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行业规划和标准,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城区公路、水路交通等行业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贯彻实施有关政策和执行相关标准;指导公路、水路、城市公共交通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二)承担城区道路、水路运输交通行业监管责任。指导并监督实施道路、水路运输、城市公共交通行业有关政策;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
(三)负责城区公路、港口、运输站场等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组织公路、水路基础设施的维护。负责提出城区公路、水路、城市公共交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提出国家、自治区、南宁市和城区政府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建议,并监督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自治区、南宁市和城区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按规定负责交通专项资金的拨付和监管;按管理权限负责辖区内收费公路的监督管理。
(四)承担城区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监督实施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组织协调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公路、水路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依法负责港口规划和港口岸线使用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公路、水路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
(五)指导城区公路、水路及公共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城区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六)指导城区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及公共交通行业环境保护、科技开发、工程造价和节能减排;指导行业教育、培训和精神文明工作;指导交通运输所属单位内部治安保卫、综合治理及行业维护稳定工作。
(七)依法管理城区公路、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城市公共交通行政执法(含治理公路超限)工作;指导港口设施保安工作。
(八)负责除邕江水域范围内、南宁市总体规划范围内水域、南宁市饮用水源地范围内水域以外的营业性水路运输(含乡镇渡船)部分经营许可和行政执法权。
(九)负责三类机动车维修及摩托车维修经营许可权限。
(十)对局机关、所属单位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
(十一)承办城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1.邕宁区交通运输局机关
2.邕宁区交通运输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邕宁区交通运输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邕宁区交通运输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邕宁区交通运输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4年度总收入3120.7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3120.72万元 , 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504.22万元,增长19.27%。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74.36万元,为邕宁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674.56万元,增长35.51%,主要原因是乡村振兴建设拓宽公路建设资金拨款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46.22万元,为邕宁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57.91万元,下降22.43%,主要原因是农村公路基础建设支出减少。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本单位无此项收入。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本单位无此项收入。
5.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本单位无此项收入。
6.其他收入0.01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0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机关工作委员会转来抢险救灾工作经费。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本单位无此项收入。
8.上年结转和结余5.60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6.97万元,下降55.45%,主要原因是上年末结转和结余用于本年支出。
(二)本部门2024年度总支出3122.8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3122.81万元 , 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506.31万元,增长19.35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1.82万元,主要用于邕宁区交通运输局及下属单位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179.34万元减少7.52万元,下降0.0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实际支出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61.3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和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42.28万元增加19.11万元,增长45.20%,主要原因是支付上年度公务员医疗补助、医疗保险等支出。
4.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5.城乡社区支出546.22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公路基础建设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704.13万元,减少157.91万元,下降22.43%,主要原因是财政减少从城乡社区类资金投入农村公路建设。
6.农林水支出1575.03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公路基础建设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1062.56万元增加512.47万元,增长48.23%,主要原因是乡村振兴农村公路建设投入增加。
7.交通运输支出702.4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预算用于本部门的人员经费、办公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维修费、耗材费、网络电话租用费、公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公路养护及农村公路、公路基础设施建设等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598.75万元增加103.72万元,增长14.77%,主要原因是公路建设投入增加。
8.住房保障支出65.8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23.84万元增加42.04万元,增长176.34%,主要原因是支付上年度住房公积金支出。
9.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本单位无结余分配。
10.年末结转和结余3.52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5.6万元减少2.09万元,减少37.32%,主要原因是上年末结转和结余用于本年支出。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邕宁区交通运输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76.59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1906.77万元增加669.82万元,增长35.13%。其中:基本支出796.30万元,项目支出1780.29万元。
邕宁区交通运输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 792.94万元,支出决算为2576.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4.94%。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34.93万元,支出决算为171.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14%。主要用于城区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具体情况如下:
1.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50.56万元,支出决算为25.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88%。主要是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发放离退休人员补贴。
2.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89.94万元,支出决算为27.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05%。主要用于城区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2.95万元,支出决算为75.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10%,主要用于城区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4.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项)年初预算为31.48万元,支出决算为43.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9.68%。主要用于城区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缴纳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56.73万元,支出决算为61.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21%,主要用于城区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缴纳机关事业单位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缴费 ,具体情况如下: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新冠疫情交通隔离运输等工作经费支出。
2.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5.24万元,支出决算为8.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5.46%,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单位部分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等支出。
3.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0.06万元,支出决算为28.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3.57%,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下属二层机构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单位部分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等支出。
4.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31.12万元,支出决算为21.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1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实际支出比预算少。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及下属二层机构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5.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预算数为0.3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0.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及下属二层机构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大病医疗统筹缴费支出。
(三)农林水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75.03万元,主要是城区财政调剂预算,用于农村公路扶贫基础建设支出 ,具体情况如下:
1.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75.03万元,主要是用于农村公路乡村振兴基础建设支出。
(四)交通运输支出(类)年初预算为454.07万元,支出决算为702.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4.71%。按照预算主要用于本部门的人员经费、办公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维修费、耗材费、网络电话租用费、公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公路养护及农村公路、二级公路建设等支出 ,具体情况如下:
1.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83.60万元,支出决算为160.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46%,主要原因厉行节约,支出相应减少。
2.公路建设(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100%,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农村公路建设支出。
3.公路运输管理(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7.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农村公路运输管理支出。
4.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70.47万元,支出决算为354.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93%,主要原因是从交通类科目预算互相调剂使用。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47.21万元,支出决算为65.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9.55%。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47.21万元,支出决算为65.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9.55%。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邕宁区交通运输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96.3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630.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7.18万元的129.33%,主要原因是单位新增人员及补支上年度医疗保险、职业年金等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30.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5.83万元74.2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实际支出减少。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35.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26.83万元的27.75%,主要原因是减少支出,实际支出比预算少。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邕宁区交通运输局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546.22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704.13万元减少157.91万元,下降22.43%。
邕宁区交通运输局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 0万元,支出决算为546.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46.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农村公路基础建设支出。
1.城市建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46.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邕宁区交通运输局无国有资本经营支出。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6.0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0万元。“三公”经费支出决算16.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9.02万元的84.38%,比上年支出决算15.49万元增加0.56万元,增长3.62%,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老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度无公出国(境)费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6.05万元。其中:2024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6.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8万元的89.17%,比上年支出决算15.49万元增加0.56万元,增长3.62%。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交通运输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4年,邕宁区交通运输局1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16.05万元,平均每辆1.61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1.02万元的0%,与上年支出决算一致。无国内公务接待,无国(境)外公务接待。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8.93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年初预算数47.20万元增加31.73元,增长67.22%。比2023年支出150.48万元减少71.55万元,下降47.5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支出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20.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282.4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7.62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中政府采购相关数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20.1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0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7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交通业务专用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792.94万元,执行数3097.58万元,2024年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一等,部门整体支出自评得分99.11分,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良好。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项目支出数量18个、自评数量18个,自评覆盖面100%,2023年结转2024年项目支出数量1个,自评数量1个,自评覆盖面100%,共涉及资金2303.51万元。
(1)经我部门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2024年18个项目自评得分均为90分以上,其中自评90~100分“一等”18个,项目自评平均分99.17。2023年结转2024年项目1个,项目自评得分为99.96分,自评结论为“一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良好。这些项目为2024年开展好农村公路建设、农村公路养护和交通运输行业管理工作提供了坚实的保障。自评发现的主要存在问题及原因是财政资金不够充足,无法保障项目顺利开展,下一步改进措施是将继续争取财政资金支持,力争项目早日竣工通车,为开展好农村公路建设、农村公路养护和交通运输行业管理工作提供坚实的保障。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那楼至那头道路改扩建工程(农村道路)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一等,项目计划投资949万元,合同价948.5466万元,已支付948.5466万元。目前,项目已完工并通过验收合格投入使用。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4年我局已完成那楼至那头道路改扩建工程(农村道路)项目,完成率100%。
3.部门评价情况。
本部门未开展部门评价。
4.财政评价情况。
2024年度我部门没有项目支出被列为财政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南宁市邕宁区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出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差额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资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者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南宁市邕宁区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南宁市邕宁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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