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5日18时00分许,在南宁市邕宁区S513省道新生村屯麻坡路段(6km)处,发生一起货车与二轮电动车碰撞的一般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人死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权限的通知》(南府办函〔2019〕174号)等有关规定,城区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李东平,政府副区长潘海英任组长,区委政法委,市公安局邕宁分局、市交管支队邕宁大队,城区应急局、交通局、人社局、工信局、总工会,蒲庙镇人民政府等部门组成的南宁市邕宁区S513省道“12·5”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
事故调查组严格遵循“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及“四不放过”原则,综合运用现场勘查、证据采集、技术鉴定、模拟推演等,全面查明事发过程、经济损失等核心要素。查明了事故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意见,以及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措施建议。
详见附件。

打印


桂公网安备 450109020000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