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应急委办〔2026〕53号
各县(市、区)、开发区应急委、应急管理局、市应急委各成员单位: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调查制度》和《安全生产举报信息统计报表制度》相关规定,现将2026年1-5月全市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举报情况通报如下:
一、生产安全事故总体情况
(一)整体态势
2026年1-5月,全市通过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信息直报系统报送各类生产安全事故35起,死亡35人、受伤8人,事故起数同比增加1起、上升2.9%,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同比分别减少3人、1人,下降7.9%、11.1%,全市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总体形势平稳向好。
(二)各县(市、区)、开发区事故情况
1-5月,隆安县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实现“三下降”;横州市、江南区、良庆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双下降”;青秀区、西乡塘区、宾阳县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双上升”,安全管控压力持续加大。
(三)各重点行业事故分布
1-5月,各重点统计行业中,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烟花爆竹、化工、工商贸其他、水上运输、铁路运输、航空运输、油气管道运输、渔业船舶、农业机械等11个行业领域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1.工矿商贸事故情况
1-5月,工矿商贸领域发生事故10起、死亡10人、受伤1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同比分别减少5起、7人、1人,下降33.3%、41.2%、50%。各行业事故情况如下:
(1)建筑业(含房屋建筑业、土木工程建筑业、建筑安装业及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4大类)发生事故6起、死亡7人、受伤0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同比分别减少2起、3人、1人,下降25%、30%、100%。
(2)工贸行业(含建材、冶金、机械、有色、纺织、烟草、商贸、轻工8大行业)发生事故4起(轻工行业3起、机械1起)、死亡3人、受伤1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减少2起、3人,下降33.3%、50%,去年同期受伤人数为0。
(3)1-5月,煤矿、化工、烟花爆竹、金属非金属矿山及工商贸其他等领域均未发生事故。
2.道路运输事故情况
1-5月,全市发生道路运输事故21起,死亡20人、受伤6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增加8起、4人,上升61.5%、25%,受伤人数同比持平。
3.其他行业事故情况
1-5月,全市发生其他行业事故4起,死亡5人,受伤1人,事故起数同比减少2起,下降33.3%,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同比持平。
4.1-5月,铁路运输、渔业船舶、水上运输、航空运输、农业机械、油气管道运输等行业领域均未发生事故。
(四)各县(市、区)、开发区事故明细
1.西乡塘区直报事故8起、死亡7人、受伤1人。
2.宾阳县直报事故5起、死亡4人、受伤2人。
3.横州市直报事故4起、死亡4人、受伤1人。
4.武鸣区直报事故4起、死亡4人、受伤0人。
5.青秀区直报事故3起、死亡5人、受伤1人。
6.上林县直报事故2起、死亡2人、受伤2人。
7.高新区直报事故2起、死亡2人、受伤0人。
8.良庆区直报事故2起、死亡1人、受伤1人。
9.兴宁区直报事故1起、死亡2人、受伤0人。
10.江南区直报事故1起、死亡1人、受伤0人。
11.邕宁区直报事故1起、死亡1人、受伤0人。
12.隆安县直报事故1起、死亡1人、受伤0人。
13.马山县直报事故1起、死亡1人、受伤0人。
(五)事故直报统计情况
1-5月,全市各类事故7天准时直报率为97.1%,未达到自治区设定的98%年度考核标准。其中:工矿商贸事故直报率为100%;道路运输事故直报率为95.2%,仅西乡塘区存在事故迟报、未及时录入问题(87.5%),其余各县(市、区)、开发区直报率均为100%。
(六)下一步工作建议
1.聚焦行业风险精准施策,从严整治重点领域隐患。
针对全市事故行业分布特点,坚持问题导向、靶向施策,分类抓好各行业领域安全管控。一是紧盯道路运输领域事故高发短板,针对1-5月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大幅反弹的突出问题,交管部门要重点排查货运车辆、客运车辆、网约车、渣土车等重点车辆违法违规行驶、疲劳驾驶、超限超载等隐患,强化重点路段、重点时段路面巡查管控,从严查处各类交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全力压降道路运输事故增量。二是抓实工矿商贸领域精准防控,重点整治建筑施工高处坠落、坍塌、物体打击等典型事故隐患,紧盯轻工小微企业、机械加工企业违规操作、防护缺失、现场管理混乱等问题,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持续巩固工矿商贸领域事故同比下降良好成效。三是守住零事故行业安全底线,持续抓好煤矿、化工、烟花爆竹、水上运输、航空运输等11个零事故行业领域常态化监管,严格落实行业安全监管责任,严防各类隐性风险滋生,坚决守住零事故稳定局面。
2.规范事故统计直报管理,夯实基层安全生产基础。
针对全市事故7天直报率未达自治区考核标准、部分辖区存在迟报的问题,多措并举规范事故统计直报工作,夯实基层安全基础。一是全面规范事故统计直报管理,严格按照“先行填报、调查认定、信息公开、统计核销”的统计工作原则,坚决做到事故发生后24小时入库、7天内上报事故统计信息直报系统,压实直报工作责任,定期开展事故直报系统管理员业务培训,安排专人盯守直报工作,确保全市事故7天直报率达到98%以上,工矿商贸领域保持直报率100%。二是常态化开展业务实操培训。定期组织基层直报工作人员开展直报系统专项培训,切实解决基层填报不规范、业务不熟练等问题,提升队伍专业履职能力。三是建立常态化核查机制,定期开展事故统计核查比对,坚决杜绝迟报、漏报、错报、瞒报和统计造假等问题,全面提升全市事故统计直报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二、安全生产举报情况
(一)受理数量
1-5月,全市累计受理安全生产各类举报636件,同比下降18.6%,查实348件,查实率54.7%;累计发放举报奖励4070元。从举报类型看:隐患举报384件、查实235件;非法违法行为举报248件、查实113件;事故举报4件均未查实。从受理总量来看,排名前三位的县(市、区)、开发区依次为:青秀区(50件)、江南区(30件)、邕宁区(22件)。
(二)奖励金额
1-5月,全市累计发放举报奖励资金4070元。其中隐患举报发放670元,非法违法行为举报发放3400元,事故举报无奖励。高新区应急局发放3200元,武鸣区应急局发放400元,横州市应急局发放250元,邕宁区应急局发放200元。
(三)市直部门受理举报情况
1-5月,南宁市消防救援局受理375件,查实248件;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受理35件,查实7件;南宁市应急管理局共受理举报18件,查实6件;南宁市市政和园林管理局受理7件,查实7件;南宁市住建局受理2件,查实2件。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1.健全复查机制,规范异议处置。
对举报人提出的复查申请,必须由原办理单位的上级部门组织核查,不得简单转回原办理单位。对咨询、检举、政府信息公开等非举报类事项,主动告知群众法定办理渠道,避免处置简单化引发矛盾纠纷。
2.强化监督管理,压实责任。
各相关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各项制度,规范线索受理、核查、奖励兑付全流程。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引导群众主动参与监督,持续畅通举报渠道、提升处置质效,充分发挥举报奖励机制警示震慑、群防群治的作用,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3.拓宽宣传引导渠道,激活群防群治效能
结合我市当前举报总量同比下降、群众参与度不足的现状,加大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政策宣传力度,依托社区网格、企业宣讲、新媒体平台等多元渠道,普及举报范围、奖励标准、兑付流程。重点针对工贸、建筑、道路运输等事故高发行业,面向企业员工、社会群众开展精准宣传,调动群众主动监督积极性,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举报群防群治、警示震慑作用,构建全民参与的安全生产监督格局。
附件:1.2026年1-5月事故情况排名表
2.2026年1-5月重点行业事故情况排名表
3.2026年1-5月事故直报情况表
4.2026年1-5月南宁市安全生产举报情况统计表(各行业领域)
5.2026年1-5月南宁市安全生产举报情况统计表(应急管理部门)
6.2026年1-5月安全生产举报行业分类统计表(应急管理部门)
南宁市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南宁市应急管理局
2026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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