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邕宁区那楼镇人民政府:
报来的《关于南宁市邕宁区那楼镇屯良村群众文化广场项目立项的函》以及相关附件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经研究,现对该项目建议书批复如下:
一、为提高屯良村公共文化设施水平,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同意南宁市邕宁区那楼镇屯良村群众文化广场项目立项。
二、项目代码:2201-450109-04-05-793163。
三、项目建设地点:南宁市邕宁区那楼镇屯良村。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一)项目建设规模:新建1个文化广场,占地面积为763.03平方米,广场面积约为760平方米。
(二)项目建设内容:建设挡土墙、健身器具、太阳能路灯光、排水沟等。
五、项目总投资:计划总投资约30万元。
六、资金来源:自治区下达2021年度城乡市政基础设施完善提升及受灾修复项目补助资金预算。
七、接文后,请按有关程序组织开展下一步工作,尽快开工建设。
2022年1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