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第三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桂整合〔2021〕30号)文件要求,现将邕宁区2021年第三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及项目计划予以公示(内容详见附件),公示期为10 天(2021年11月6日至 2021年11月16日)。如对计划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公示内容即按程序上报。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地址:南宁市邕宁区精准扶贫重点攻坚工作指挥部、南宁市邕宁区红星路11号,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0771-4763099,ynfpzhb@163.com。
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电话:12317
附件:邕宁区2021年第三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及项目计划
南宁市邕宁区防止返贫致贫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