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邕宁区人民政府 效力状态:有效
标  题:关于同意 邕宁新江“1·28”一般道路 交通事故结案的批复
发文字号:邕府复〔2026〕16号 发布日期:2026年07月15日

关于同意 邕宁新江“1·28”一般道路 交通事故结案的批复

2026-07-15 16:01        来源:邕宁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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邕宁新江1·28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

报来《南宁市邕宁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审定邕宁新江1·28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的请示》(邕应急请〔20263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事故调查工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同意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责任、性质的认定,准予结案。

三、同意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请有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落实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

四、各有关单位要深刻吸取此次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举一反三,采取有力措施,抓紧落实整改,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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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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