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城区国家行政机关各办局,城区直属各事业单位,驻城区有关单位: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对城区人民政府领导工作分工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领导工作分工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分工
陶岳彬同志
领导城区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财政、审计工作。
主管邕宁新兴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审计局。
李东平同志
负责城区人民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科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应急管理、统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投资促进、机关后勤服务、安置留用地开发利用整治、外事、珠江-西江经济带、北部湾经济区规划建设,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等方面工作。协助负责财政、审计工作。
分管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糖业发展局、营商环境建设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数据局、国动办、人防办)、财政局、审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急管理局、统计局、政务服务局(行政审批局)、投资促进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政府集中采购中心、邕宁新兴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广西邕鼎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和协调区委编办,城区接待办、人武部、消防救援大队、预备役高炮团、邕宁区税务局,各商业银行、保险,乡村振兴和乡村建设等项目有关工作。
莫建福同志
负责城区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征地拆迁、安置回建、民族宗教等方面工作。
分管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中心。
联系城区侨联、社科联、工商联,各民主党派等有关工作。
谢晴同志
负责城区驻村工作队工作,协助分管城区乡村振兴相关工作。
周俊同志
负责城区政法、政府法治、综治、国家安全、信访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公安局邕宁分局、城区司法局、信访局。
联系区委政法委、城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市交警支队三大队、森林公安四大队等有关工作。
潘海英同志
负责城区工业、商务、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交通、生态环境等方面工作。
分管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产业园区改革发展办公室)、商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
联系邕宁生态环境局、总工会、共青团、妇联、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邕宁营业部,石油公司、邕宁供电局、供水供气企业、各通信单位等有关工作。
胡万成同志
负责城区农业农村、水利、乡村振兴、民政、文体旅游、退役军人事务、区志、供销、高标准基本农田整治等方面工作。
分管城区农业农村局(水利局、乡村振兴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民政局、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文物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志办、供销社。
联系城区档案馆、各镇人民政府、文联、残联、气象局等有关工作。
覃苏舜同志
负责城区教育、自然资源、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土地储备等方面工作。
分管城区教育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卫生健康局(疾病预防控制局)、医疗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稽查大队)、土地储备分中心。
联系城区科协、红十字会,烟草局、南宁威宁市场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江南分公司等有关工作。
杨和平同志
协助莫建福同志开展工作。
仙学文同志
协助覃苏舜同志开展工作。
陆祥华同志
协助区长负责邕宁新兴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以及区长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何小白同志
协助谢晴、胡万成同志开展工作。
苏元列同志
协助潘海英同志开展工作,负责城区城中村改造(城市更新)工作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协同推进。
何彩楣同志
协助李东平同志开展工作。
二、实行AB岗工作制度
根据城区人民政府领导分工,城区人民政府领导AB岗调整如下:
陶岳彬同志主持城区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若因开会、出差、请假或其他原因无法到岗的,由李东平同志代行其职责;
李东平同志与潘海英同志互为AB岗;
莫建福同志与覃苏舜同志互为AB岗;
谢晴同志与胡万成同志互为AB岗;
周俊同志与杨和平同志互为AB岗;
仙学文同志与何彩楣同志互为AB岗;
何小白同志与苏元列同志互为AB岗。
互为AB岗的领导原则上不同时出差。若确因工作需要同时出差或因公不能互替,由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请示区长或临时主持政府工作的副区长后,协调在岗的其他城区人民政府领导代行其职责。
2025年1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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