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市政和园林管理局:
我城区作为《关于加强人行道建设维护管理的建议》(第12.02.131号)的会办单位,经研究,现对涉及我城区的内容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一、对城区人行道现状开展摸底排查
经组织城区城管局对辖区内人行道现状开展踏勘核查,目前辖区内市政道路的人行道基本完好,人行道砖块缺失、井盖凸起等问题现象较少。因历史遗留问题,现有蒲庙老城区的人行道设置较为狭窄,受我城区地理位置影响,短期内难以对现状进行改造。蒲庙老城区人行道地下管廊涉及通讯、水务、电力等多部门的设施,整治困难较大,因此不建议对人行道大范围改造。可结合当前我城区正在开展的背街小巷提升改造工程进行升级改造,提升人行道品质。
二、加强对临时占用挖掘人行道的监督管理
(一)简化审批流程
2021年12月1日起,将“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事项划转至行政审批局,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审批效率。根据当前疫情防控要求,结合我城区实际情况,按照一月内数日的一次性申请方式给群众办理。截至目前,共计办理350件。
(二)坚持依法审批
针对群众申请的具体事项,由城区行政审批局联合城区城管局进行实地勘验,做到依法依规、符合实地情况予以审批。严格遵循《南宁市临时占用道路管理办法》规定,对不符合办理条件的申请予以驳回。切实维护了市容市貌,为市区人行道建设提供保障。
(三)加大整治力度
严格规范占道挖掘行为,及时制止无证占道挖掘现象。对已获批准占道挖掘的行为做好围挡、设置警示标志等规范管理工作,督促当事人在事后做好路面恢复及清理遗留垃圾等善后工作。2022年1月至今,我城区共整治人行道占道乱堆放329处。
三、科学设置非机动车停车位,严格查处违法占道停车
针对提案中提到的非机动车停车位设置问题,2021年创城期间,在市市政园林局和市“大行动”办的指导下,我城区已完成对不合理划设问题的整改。现我城区基本不存在因非机动车停车泊位设置不合理出现的“造成人行道上难行人,行人步上车道”问题,我城区也从未收到过有关此类问题的群众投诉。
四、强化人行道日常管理
(一)加强日常巡检工作
近年来,我城区加大对人行道的日常巡检,及时修复巡检中发现的问题,加强对路面及人行道的日常维护管养力度。
(二)强化执法力度
在日常巡查过程中,积极引导市民规范非机动车辆停放,及时纠正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现象。加大对辖区内共享单车的整治力度,及时纠正共享单车停放乱象,将乱停放共享单车集中停放至指定车位,并将情况反馈至共享单车投放企业,要求企业及时进行整改,确保道路畅通,市容井然有序。2022年1月至今,我城区共整治人行道非机动车乱停放11901辆次。
五、下一步计划
(一)优化审批流程
根据国务院令第198号《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南宁市政府令第14号《南宁市临时占用道路管理办法》和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城区实际情况,在符合法律法规的情形下依法审批“临时占用、挖掘人行道”等事项,同时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为群众提供便捷服务。
(二)加强信息共享
加强监管和审批部门间的沟通交流,及时共享审批监管信息,做好审批监管分离协同工作,推进事前、事中、事后审批监管全覆盖,筑牢科学审批、依法监管的坚实基础。
(三)加强日常监管
进一步强化人行道非机动车停放的日常监管工作,积极配合市政部门做好相应的人行道设施建设完善工作,切实保障行人的通行需求。
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