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邕宁区中和镇新安村“7·21”触电一般事故调查领导小组:
报来《关于审定南宁市邕宁区中和镇新安村“7·21”触电一般事故调查报告的请示》(邕应急请〔2021〕9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事故调查组对南宁市邕宁区中和镇新安村“7·21”触电一般事故原因、性质的认定。
二、各有关部门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落实整改防范措施,举一反三,坚决杜绝此类事故再次发生。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