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份,我局接到来访、来电、全国12315平台转办的投诉举报共57件,同比减少16.2%。其中,投诉42件,已办结17件;举报15件,已办结7件。接到来访、来电咨询共56件,主要咨询的有如何办理社保、医保相关事宜,企业如何办理营业执照、移出异常名录等问题,具体数据分析如下:
图1:2020年11月与2021年11月同比图
一、投诉分析
(一)商品消费类投诉
本月共接到商品消费类投诉26件,占投诉总量61.9%。已办结12件,其中,调解成功3件,不予受理8件。不予受理的主要原因有本行政机关不具有处理权限、无消费者权益争议事实等。其余14件正在办理中。
商品消费类投诉涉及一般食品,服装、鞋帽,家用电器等。主要反映的问题有经营者销售混有异物、腐败变质的食品,经营者无故拖延、无理拒绝履行三包义务,经营者销售质量不合格的产品等。
图2:2021年11月商品消费类投诉数据分析
(二)商品服务类投诉
本月共接到商品服务类投诉16件,占投诉总量38.1%。已办结5件,其中,调解成功3件,不予受理2件。不予受理的主要原因有本行政机关不具有处理权限。其余11件正在处理中。
商品服务类投诉涉及餐饮和住宿服务,教育、培训服务等。主要反映的问题有经营者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经营者不履行约定的合同义务等。
二、举报分析
本月共接到举报15件,其中,不予立案7件,其余8件正在初步核查中。不予立案的主要原因有本行政机关不具有处理权限,执法人员核查后未发现被举报者有违法事实。
接到的举报案件涉及食品安全、登记管理、合同等。主要反映的问题有经营者销售与食品安全标准不符的食品,经营者违反登记管理规定,经营者不履行约定的合同义务等。
图3:2021年11月商品消费及服务举报数据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