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份,我局接到来访、来电、全国12315平台转办的投诉举报共74件,同比减少5.1%。其中,投诉54件,已办结33件;举报20件,已办结13件。共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0.61914万元。接到来访、来电咨询共48件,主要咨询的有如何办理社保、医保相关事宜,如何办理营业执照、年报、注销等问题,具体数据分析如下:
图1:2020年9月与2021年9月同比图
一、投诉分析
(一)商品消费类投诉
本月共接到商品消费类投诉33件,占投诉总量61.1%。已办结18件,其中,调解成功7件,不予受理11件。不予受理的主要原因有本行政机关不具有处理权限、无消费者权益争议事实等。其余15件正在办理中。
商品消费类投诉涉及一般食品、房屋等。主要反映的问题有经营者销售变质、过期的食品,经营者不履行约定的合同义务等。
图2:2021年9月商品消费类投诉数据分析
(二)商品服务类投诉
本月共接到商品服务类投诉21件,占投诉总量38.9%。已办结15件,其中,调解成功1件,不予受理13件。不予受理的主要原因有本行政机关不具有处理权限、无消费者权益争议事实等。其余6件正在处理中。
商品服务类投诉涉及文化、娱乐和体育服务,餐饮和住宿服务等。主要反映的问题有经营者利用预付费(卡)形式侵害消费者权益,经营者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等。
二、举报分析
本月共接到举报20件,其中,不予立案13件,其余7件正在初步核查中。不予立案的主要原因有本行政机关不具有处理权限,执法人员核查后未发现被举报者有违法事实。
接到的举报案件涉及食品安全、登记管理、广告等。主要反映的问题有经营者销售与食品安全标准不符的食品,经营者违反登记管理行为,经营者宣传的广告内容对消费者构成欺诈误导等。
图3:2021年9月商品消费及服务举报数据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