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邕宁区农业农村局

2024-07-31 15:35        来源:邕宁区农业农村局
【 字体: 大 中 小 】

机构名称:南宁市邕宁区农业农村局

办公地址:南宁市邕宁区彩虹路41号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工作日)

办公电话:0771-4792605

传    真:0771-4792605

邮    编: 530299

主要职责:

(一)研究拟定农业、农村发展战略与规划,推进乡村振兴和农业现代化。

(二)贯彻执行涉农法律法规,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及行业安全生产。

(三)协调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乡村治理、基础设施建设。

(四)负责农村承包地管理及纠纷调处;指导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及集体经济组织建设。

(五)指导特色农业、农产品加工及休闲农业;监测农业经济运行,承担农业大数据和信息化建设。

(六)负责种植业、畜牧渔业、农业机械化等行业管理;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及渔业监管。

(七)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及风险评估。

(八)管理农用地、渔业水域及生物物种资源;指导耕地保护、生态循环农业及外来物种管理。

(九)监管农业生产资料及投入品,负责兽医、兽药、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十)负责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动植物防疫检疫及灾后生产恢复,提出救灾资金建议。

(十一)编制农业投资规划,监督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整治及水利建设项目。

(十二)推动农业科技创新及技术推广,指导农民培训和农村实用人才培养。

(十三)负责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指导节约用水。

(十四)组织水利设施、水库的管理保护及治理;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安全。

(十五)监督实施水土保持规划,防治水土流失。

(十六)指导农田水利、农村饮水安全等工程建设及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十七)负责水库移民安置、后期扶持及资金管理。

(十八)查处涉水违法事件,指导水事纠纷预防调处。

(十九)承担区河长制办公室日常事务,组织河湖管理保护及监督考核。

(二十)监测预警水情旱情,组织防汛抗旱应急调度。

(二十一)按职责对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二十二)其他任务


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政府主办

南宁市邕宁区委宣传部承办

网站举报受理和处置管理办法

桂公网安备 45010902000013号

桂ICP备20002163号

网站标识码:450109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