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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营销员取得佣金收入应当缴纳哪些税?
来源:税务总局网站  作者:  时间:2007-12-05
    (1)保险营销员为保险公司的非雇员的,取得佣金收入,需要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取得收入以后,保险营销员要首先按照税法规定缴纳营业税,同时还要按照营业税税额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保险营销员以一个月内取得的佣金收入为一次劳务报酬所得,扣除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后,可按其余额扣除不超过25%的营销费用,再按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保险营销员为保险公司雇员的,只需就取得的所得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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