邕宁区民族宗教事务局“三公”经费2018年决算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0万元。
年初预算数为0.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83.33%;2017年决算数为0.11万元,比2017年减少0.01万元,下降9.09%。主要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了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 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8年,民族宗教事务局、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 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00万元,平均每辆0.0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0.1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3次,人次20 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