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 期
业 务
时 间
星期一
星期二
星期三
星期四
星期五
上 午
9:00-12:00
结婚登记
下 午
1:00-5:00
离婚登记
业务学习
备注:1.业务栏内的接待业务为优先业务。
2.补发婚姻证件安排在办理结婚登记时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