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民办非企业单位已连续两年不参加年度检查,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的有关规定,本局拟对其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请有关单位负责人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南宁市邕宁区民政局(仙葫大道东145-1号)进行书面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
单位名称 登记证号
南宁市邕宁区民办江南初级中学 南邕民证字第010032号
南宁市邕宁区民办振华中学 南邕民证字第010034号
南宁市邕宁区民政局
2008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