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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索引号  775970918/2008-23835 发布机构  邕宁区计生局
副索引号  YN.A019092008001
信息名称  南宁市邕宁区政务服务中心计生局办事指南
文号   生成日期   2008-7-23
内容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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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邕宁区政务服务中心计生局办事指南
南宁市邕宁区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二孩生育证》审批指南 

一、办理部门:南宁市邕宁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二、办理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与计划生育管理办法》
三、申领需提供材料:
1、《二孩生育证》审批表一式三份,二孩《计生合同》一式二份;
2、夫妻双方有效《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一孩《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
3、《孕检证明》(一个月内有效);
4、女方免冠照片一寸2张;
5、属于再婚者提供《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原件(复印件)及再婚方工作或户籍地单位出具婚育、收养子女书面证明;
6、独生子女属于病残的,并经南宁市人口计生委组织的病残儿童医学鉴定,提供南宁市人口计生委下达的《同意领取二孩指标通知书》;
7、独生子女死亡的,需提供派出所或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及夫妻工作单位或户籍地出具情况证明;
8、夫妻双方为独生子女的,需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及有关证明材料;
9、其他特殊情况另行解释,并相应提供证明材料。
四、办理流程:
填写《二孩生育证》申请审批表→夫妻双方户籍地或工作单位审核并签订二孩生育合同→夫妻双方户籍地乡(镇、街道)计生办审核→城区人口计生局审批→公示15至30天(在村(坡)或工作单位公示)→告知(发证)
五、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内(不含乡镇审核时间,含公示时间)。
六、收费标准:免费。
七、延期办理情形:不可抗拒因素。
八、咨询电话:0771—4712216  0771—4726517 
    投诉电话:0771—4715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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