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府办〔2008〕9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各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08年南宁市月月美食节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2008年南宁市月月美食节活动方案
为贯彻市委、市政府在2008年全市经济工作会议上提出的 “要着力打造‘美食天堂’,做到月月要有美食节”的指示精神,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2008年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南宁市月月美食节活动”,促进餐饮业的快速发展。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弘扬中华饮食文化,培养饮食企业品牌,同时通过美食节吸引更多旅游者来我市旅游观光,推动我市旅游业发展,促进我市社会经济发展。
二、总体目标
通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月月美食节活动,提高社会各界对发展餐饮业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帮助餐饮企业解决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同时挖掘打造桂菜、邕菜、民族菜,促进我市餐饮业快速发展,打造南宁“美食天堂”。
三、任务分解
月月美食节的活动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安排,各县、城区、开发区积极组织实施,市商务局督办并组织评比的方式进行,为保证工作目标的顺利完成,将有关任务分解到有关县区和单位(详见附件)。
四、组织领导
成立南宁市月月美食节活动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全面负责活动的指挥部署、总体协调、监督检查和其他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由市商务局局长兼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活动方案的制定和落实,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活动,组织活动的评比工作,督促、检查、通报活动的开展情况。
五、活动要求
(一)举办美食节活动要结合各县区地域民俗风情和餐饮产业特色,因地制宜,开拓创新,走特色化道路。
(二)美食节活动必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各县区要严格监督检查,确保食品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三)活动举办形式、地点,由各县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活动时间要在3天以上(含3天)。
(四)武鸣县、宾阳县、横县举办美食节活动规模要在150个展位以上,其他县区举办美食节活动规模要在100个展位以上。
(五)由市委宣传部牵头,负责制定宣传方案,通过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宣传南宁市开展月月美食节活动。
(六)各县区务必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制定各自详细方案,将责任落实到位,办好今年的美食节。
(七)各县区和有关单位于美食节结束后十日内将美食节的总结材料报送市商务局,年底由市商务局组织评比。
附件:2008年南宁市月月美食节活动时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