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报建材料
1、发改部门:工程立项批文或备案(送审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2、建设单位书面申请工程报建报告一份。
3、土地部门:土地使用证或批示(送审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4、规划部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填交工程建设报建表一式两份。
二、申办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材料
(一)、建设单位提供材料
1、建设单位书面申办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报告一份。
2、南宁市建委办理的发包通知书(送审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3、消防部门出具消防意见。
4、气象部门出具防雷等意见。
5、地震办出具的防震意见。
6、施工图纸审批意见或建筑面积审定单(送审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7、建设工程规划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送审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8、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送审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9、质量监督站: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报书(送审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10、安全监督站: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登记书(留复印件存档)。
11、建设单位填交《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两份原件。
12、甲、乙双方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工程劳动保险费、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金、墙改费凭据。
(二)、施工单位提供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送审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2、施工企业营业执照(送审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承诺办理时间:材料齐全,七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