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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索引号  775971830/2008-031102 发布机构  邕宁区建设局
副索引号  
信息名称  被洪水浸泡后房屋建筑安全注意事项
文号   生成日期   2008-10-28
内容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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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洪水浸泡后房屋建筑安全注意事项

 

为保证房屋的安全,在房屋建筑物被洪水浸泡后,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房屋建筑被洪水浸泡后,由于基础被浸泡,有可能变得比较松软,墙体被浸泡后也影响其受力。因此,为确保居住安全,应待墙体基本干后再入住。

二、房屋建筑如有如下情况,应进行专门安全检查确保安全后才能入住:

1、房屋建筑地基有沉陷的;

2、房屋建筑物的墙体因浸泡而产生裂缝的;

3、房屋建筑的柱、梁因受力变形的;

三、农村房屋建筑如果是泥砖构造的,要待砖墙全部干透后才能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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