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14日,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邕宁区粮食应急预案》(邕府办〔2022〕9号)(以下简称“新《预案》”)。现解读如下:
一、预案修订背景和过程
2013年11月7日,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邕宁区粮食应急预案》(邕府办〔2013〕98号)(以下简称“原《预案》”),形成邕宁区粮食应急预案,在规范和推进我城区粮食应急管理工作方面发挥了基础性作用,初步建立了我城区粮食应急管理体系。
党的十九大要求“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把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对粮食安全应急管理提出了新要求。一是近年来,随着我城区经济快速发展,乡村城镇居民储粮习惯发生变化,各类灾害呈多发态势,一旦因各类突发事件或其他原因引起本城区域内粮食市场供求异常,出现群众大量集中抢购、粮食脱销断档、价格大幅度上涨等异常波动,将对我城区经济发展造成巨大的影响和损失,新发展形势下对高效应急处置提出更高要求。二是因机构改革,原《预案》中各责任部门的职责调整较大,《预案》的修订应与机构改革的变化相适应。三是党中央高度重视粮食安全工作,2014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69号)以及《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办法》。原《预案》部分内容已与当前形势和应急工作实际不相适应。因此,急需对原《预案》进行重新编制和修订有其必要性。
由邕宁区发改科技局(粮食和储备局)牵头,在充分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意见建议基础上,对《邕宁区粮食应急预案(内审稿)》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邕宁区粮食应急预案》(送审稿),以邕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实施《邕宁区粮食应急预案》(邕府办〔2022〕9号)。
二、预案修订目的和依据
为有效监测和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或者其他原因引起本城区域内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确保粮食市场供应,保持粮食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确保粮食安全,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南宁市储备粮管理办法》《南宁市粮食应急预案》等有关文件,结合本城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预案主要内容
新《预案》共九个部分。第一部分:总则,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第二部分: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包括城区指挥机构的设置、组成及主要职责。第三部分:粮食应急状态分级标准,规定全城区粮食应急状态为城区级(Ⅳ级)一般应急状态。第四部分:监测预警。包括预警级别、风险监测、预警发布和响应。第五部分:应急报告和先期处置,包括应急报告、先期处置。第六部分:应急响应,包括响应程序、城区级(Ⅳ级)一般应急状态时的响应、应急解除、善后处理、处置评估。第七部分:应急保障,包括队伍保障、物资保障、资金保障、其他保障、科普宣教、培训演练。第八部分:后期处理,包括应急能力恢复、费用清算、总结评估、奖励与责任。第九部分:附则,主要包括预案管理、预案解释、预案实施时间。
四、预案主要特点
在进行重新编制和修订过程中,我们着重对新《预案》组织体系及职责、监测预警、应急响应、保障措施及后期处理等方面做出了具体和详细的规定,确保一旦启动响应,能迅速响应、及时高效处置。
一是进一步压实了主体责任。成立邕宁区粮食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城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副总指挥长由城区人民政府分管联系副主任和城区发改科技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城区发改科技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区委宣传部,城区融媒体中心,市公安局邕宁分局,城区经信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农发行邕宁支行等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组成。
二是明确了城区粮食应急状态等级。新《预案》规定了全城区粮食应急状态为城区级(Ⅳ级)一般应急状态。国家级粮食应急状态(Ⅰ级)特别重大状态、自治区级粮食应急状态(Ⅱ级)重大状态和市级粮食应急状态(Ⅲ级)较大应急状态,按国家、自治区、市粮食应急预案规定执行。
三是明确了及时响应制度。当出现城区级(Ⅳ级)粮食应急状态时,城区人民政府启动本粮食应急预案,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增加市场供给,平抑粮价,保证供应。必要时,及时动用城区级储备粮,城区粮食应急指挥部应及时向市粮食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有关情况。
四是完善了粮食应急体系。城区人民政府必须按照自治区、南宁市下达的储备粮规模,将本级粮食储备落实到位。根据市场需求情况以及应对粮食应急状态的需要,优化储备布局和品种结构,满足应急供应需要。按照中心城区常住人口人均不低于15天消费量保障成品粮油储备,要求规模以上粮食加工企业建立社会责任储备,确保应急物资调控安全有序。加强粮食应急加工、配送、供应和储运等应急网络设施的布局建设,形成相互衔接、运转高效的粮食应急供应网络体系。全城区确定2个中、小型粮食加工企业作为应急加工企业,1个成品粮油配送中心,11个粮食应急供应网点。
与原《预案》相比,新《预案》内容更加完整,工作原则更加明确,组织指挥体系更加优化,职责分工更加明晰,应急响应机制更加健全,预案的衔接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更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