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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邕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承诺审批事项目录 | ||||||||||
业务人员:黄茵茵 | 联系方式:4792401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事项名称(最小颗粒度) | 事项类型 | 行政相对人信用条件 | 可承诺审批的申请材料 | 作出决定方式 | 是否有特殊程序 | 事后核验方式 | 失信处理办法 | 备注 |
1 | 南宁市邕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计量标准器或主要配套设备更换 | 行政许可 | 未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失信已修复、未受过安全生产行政处罚 | 更换后计量标准器具或主要配套设备的有效检定证书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一份 | 当场作出决定 | 否 | 1.申请人补齐材料后,审批部门对材料进行审查; 2.承诺期间(审批部门作出审批决定至申请人补齐材料且通过审查期间),监管部门加强对承诺审批对象的监管。 | 申请人未在承诺期限内补齐申请材料,或者补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由审批部门依法撤销审批决定,并列入承诺审批失信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