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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邕宁区学生资助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2023-11-10 16:14        来源:南宁市邕宁区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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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南宁市邕宁区学生资助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南宁市邕宁区学生资助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南宁市邕宁区学生资助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南宁市邕宁区学生资助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及贷后管理工作,落实学前教育阶段、义务教育阶段、普通高中阶段、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相关资助政策。

2.承办城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南宁市邕宁区学生资助服务中心是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是邕宁区教育局所属的二级预算单位。本单位设置助学贷款和学生资助两个职能部门,分别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责,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分工合作,提升管理效能,确保各项工作圆满完成。本单位没有下属单位。


第二部分:南宁市邕宁区学生资助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南宁市邕宁区学生资助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南宁市邕宁区学生资助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2年度总收入37.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7.9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37.9万元。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9万元,为南宁市邕宁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37.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邕宁区学生资助服务中心未单独进行部门决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南宁市邕宁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2021年度决算数为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南宁市邕宁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2021年度决算数为0万元。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2021年度决算数为0万元。

5.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2021年度决算数为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2021年度决算数为0万元。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2021年度决算数为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2021年度决算数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邕宁区学生资助服务中心未单独进行部门决算。

(二)本部门2022年度总支出37.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7.6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37.9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教育支出26.59万元:主要用于南宁市邕宁区学生资助服务中心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为完成各项教育工作任务、保障教育事业发展而发生项目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邕宁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26.5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邕宁区学生资助服务中心未单独进行部门决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万元:主要用于邕宁区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及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5.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邕宁区学生资助服务中心未单独进行部门决算。

3.卫生健康支出3.11万元:主要用于南宁市邕宁区学生资助服务中心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3.1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邕宁区学生资助服务中心未单独进行部门决算。

4.住房保障支出2.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2.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邕宁区学生资助服务中心未单独进行部门决算。

5.结余分配0万元,指事业单位按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资金等。2021年度决算数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邕宁区学生资助服务中心未单独进行部门决算。

6.年末结转和结余0.3万元,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者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2021年度决算数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邕宁区学生资助服务中心未单独进行部门决算。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邕宁区学生资助服务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6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3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南宁市邕宁区学生资助服务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36.1万元,支出决算为3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63%。

(一)教育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25.63万元,支出决算为26.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17%。具体情况如下:

2050199教育管理事务(款)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6.03万元,支出决算为26.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15%。主要原因是徐君主任从区委宣传部调入。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4.97万元,支出决算为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63%。具体情况如下:

1.20805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31万元,支出决算为3.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53%。主要原因是计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数调整。

2.2080506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66万元,支出决算为1.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22%。主要原因是计缴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基数调整。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02万元,支出决算为3.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98%。具体情况如下:

1.210110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36万元,支出决算为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94%。主要原因是计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整。

2.2101199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66万元,支出决算为1.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01%。主要原因是计缴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基数调整。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48万元,支出决算为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87%。具体情况如下:

221020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48万元,支出决算为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87%。主要原因是计缴职工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7.6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33.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31.72的104.63%。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津补贴、社会保险缴费等基数调整。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4.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4.68的94.23%。主要原因是维持单位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差旅费等基本支出减少。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邕宁区学生资助服务中心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2021年度决算数为0万元。其中南宁市: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南宁市邕宁区学生资助服务中心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邕宁区学生资助服务中心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2021年度决算数也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南宁市邕宁区学生资助服务中心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六、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0.46万元,年初预算也为0.46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2022年公务用车保险费与上年一致。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4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年初预算也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原因是不安排因公出国(境)项目。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南宁市邕宁区学生资助服务中心机关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4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年初预算也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原因是购置了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46万元,年初预算也为0.46万元,与上年持平,原因是2022年公务用车保险费与上年一致。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2年,南宁市邕宁区学生资助服务中心0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46万元,平均每辆0.46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年初预算也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原因是不安排公务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情况。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组织对2022年度3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0万元;组织对2022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组织对2022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自评表详见附件)

(1)经我部门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1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33.33%;2个项目评为二等,占项目总数比例66.67%;0个项目评为三等,占项目总数比例0%;0个项目评为四等,占项目总数比例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双一流高校应届生来邕留邕学费补偿在教育局列支。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双一流高校应届生来邕留邕学费补偿项目自评得分为8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加强青年人才来邕留邕创业就业支持;二是按时按标准发放补偿款;三是群众满意度100%。自评未发现问题。

2.部门评价情况。

2022年,邕宁区学生资助服务中心未开展部门评价。

3.财政评价情况。

2022年度邕宁区学生资助服务中心无绩效再评价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南宁市邕宁区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出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差额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资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者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南宁市邕宁区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南宁市邕宁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南宁市邕宁区学生资助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2.南宁市邕宁区学生资助服务中心2022年度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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