邕宁区区委常委与科级领导干部谈心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增进与干部的沟通交流,促进对干部和基层情况的了解掌握,进一步加强我城区干部队伍建设,建立本制度。
第二条 开展谈心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及时了解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掌握干部的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听取干部心声,帮助解决干部实际问题;将干部的培养、选拔、教育、监督、管理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为实现我城区跨越式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第二章 谈心对象
第三条 谈心对象主要是全城区在职科级领导干部,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一)城区党政机关、人大、政协及群团组织的正副科级领导干部;
(二)乡镇党委、人大、政府正副职和党委委员;
第三章 谈心内容
第四条 谈心内容:
(一)了解干部的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情况以及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情况。
(二)肯定领导班子或领导干部在一个时期内的主要工作成绩,指出存在的缺点、问题和不足,提出要求和希望。
(三)反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双定”测评、年度考核测评结果。
(四)对来信来访反映的有关问题,可进行了解,并请谈心对象作出说明。
(五)听取干部对区委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六)其他需要沟通交流和反映的事项。
第四章 谈心方式
第五条 谈心采取面谈方式,谈话时间、地点由主谈人约定,可以请上来谈,也可以走下去谈。为不影响工作,有时可利用晚上或双休日进行。
第六条 谈心方案每年由区委组织部制定。一般安排主谈人与其分管、联系的部门领导谈心,谈心方案要在每年第一季度制定,谈心活动一般要求年内完成。
第五章 实施办法
第七条 确定谈心对象。每名区委常委每年都要按谈心方案有计划的安排干部谈心。每名谈心对象每年安排一次谈心,一般不重复安排;确需重复谈心的,一般间隔2-3个月(特殊情况除外)。
第八条 面谈。面谈一般要做好记录,印制专用《南宁市邕宁区科级领导干部谈心记录本》。主谈人要注意保密。谈心中,涉及到需要办理的事项或需反映的重要情况,由主谈人填写《南宁市邕宁区科级领导干部谈心需要反映情况登记表》,提出拟办意见,交相关业务部门按程序办理。
第九条 谈心的日常协调和服务。谈心的时间和地点由主谈人确定。
第六章 注意事项
第十条 实事求是,有针对性。针对谈心对象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方式方法,有的放矢,使其消除思想顾虑,敢于讲真话、实话,做到敞开思想,推心置腹。对谈心对象提出的问题,一般不要轻易表态。
第十一条 耐心细致,通情达理。对取得成绩、受到表彰奖励的干部,给予肯定和鼓励,戒骄戒躁;对一时思想不通的同志,要耐心说服,以理服人,使其提高认识;对犯错误的干部既要给予必要的批评、教育,又要关心爱护干部;使其放下包袱,努力工作。
第十二条 认真执行谈心制度。要本着对组织负责、对同志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必要时根据情况,可附书面材料予以说明。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支持配合开展谈心活动,及时承办具体事宜。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科级以下干部的谈心,由各单位参照此制度执行。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中共南宁市邕宁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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