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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8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时间:2008-10-06

邕宁区辖区内各类学校、幼儿园、社会有关人员:
    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印发的《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细则(试行)的通知》(桂教人[2002]49号)、《关于继续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桂教师范[2007]41号)以及自治区、市有关会议精神,结合我城区实际,现将做好2008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的范围和对象
    邕宁区辖区内的各类学校、幼儿园、其他教育机构(城区教育研究室)的在职人员和具备教师资格的中国公民(含在邕宁区辖区的中等学校应届毕业生)。
    二、申报方式
    申报人员(统称社会有关人员)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即先请申报人员  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广西教师教育网(www.gxjs.com.cn)的“教师资格信息录入系统”进行申报,之后到邕宁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递交申报材料作现场确认。
    三、申报时间
    1、网上申报时间:2008年10月13—17日。网上申报的方法详见附件《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系统使用说明》。
    2、现场确认时间:2008年10月15—21日(双休日除外)。
    四、现场确认地点
    申报现场确认地点设在邕宁区教育局南楼三楼党政办公室(办公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凡只进行网上申报而未到现场确认者申报无效。
    五、体检的时间和医院
    1、申报人员登录邕宁政务信息网(http://www.yongning.gov.cn/)“教育局” 网页下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并用A4纸张双面打印。
    2、体检时间由个人自定,但必须在申报教师资格现场确认时提交体检结果(即《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下同。体检医院结论栏要有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医生签名和医院公章)。
    3、体检医院必须是邕宁区人民医院。
    4、体检项目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中所列项目。体检费标准由城区人民医院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有关标准收取。
    六、认定程序
    个人进行网上申报并作现场确认申报→专家审查委员会审核材料→认定机构领导小组作出是否认定结论(从现场确认报名截止之日20个工作日内)→给符合条件者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七、应交材料及其他要求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在现场确认时提供如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在网上申报并填写成功后,用A4纸双面打印);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户籍复印件或工作单位出具本单位所在地证明1份;
    4、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申报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报小学教师资格,应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报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出具体检结果1份;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1份(要求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其中,申请认定非语文教学科目教师资格者、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县级人民政府驻地以外乡镇、农村的人员,其普通水平可放宽到三级甲等);
    7、近期二寸(或小二寸)半身免冠相片1张;
    8、工作单位或街道办或乡镇政府出具的《思想品德鉴定表》2份(http://www.yongning.gov.cn/“教育局”网页下载并用A4纸打印)。
    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的申请人,应补充以下材料:
    1、修学过相应层次教育学、心理学等师范教育教学理论课程成绩单1份;
    2、相应层次的教育教学实习鉴定1份。
    师范教育类往届毕业生的申请人,应补充以下材料:
    1、提供当年的招生计划1份;
    2、录取名册1份;
    3、教学计划1份;
    4、课程设置1份;
    5、修学过相应层次教育学、心理学等师范教育教学理论课程成绩单1份;
    6、相应层次的教育教学实习鉴定1份。
    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应补充如下材料:
    1、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1份;
    2、教学技能考试合格证书(或证明)复印件1份。
    六、其他事项
    1、根据有关规定,我城区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实行免费认定。
    2、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政策文件可在广西教师教育网的“教师管理”栏目和南宁市教育局网页“教师资格”栏目上查询。
    3、与教师资格认定相关部门和联系电话为:
    教育理论培训与测试部门:广西教育学院教育管理系,联系电话:5629207。
    普通话培训与测试部门:邕宁区教育局教育业务股,联系电话:4724851。
    未尽事宜,请与城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4724862。

    附件: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系统说明



                                   南宁市邕宁区教育局
                                  二00八年十月六日

附件:

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系统说明

    一、网上报名
    第1步:申请人登录广西教师教育网(http://www.gxjs.com.cn/),在主页上找到“教师管理”栏目,点击“教师资格认定信息录入系统”,进入教师资格登录页面。
    第2步:进入教师资格认定登录页面,请依次输入:登录名称:邕宁区;代码:ynq4862;密码:4862;附加码:(由系统随机产生),点击“提交”。
    第3步:进入个人登录页面,输入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
    第4步:进入申请表格页面,即可录入信息(本人的基本情况)。在确认所填写的内容无误后,点击“提交”。
    第5步:进入网上打印页面,点击“打印”,一律用A4纸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根据档案管理要求请双面打印,用胶水将两页粘在一起,不能用订书机装订)。打印完毕后点击“关闭”,网上申报结束。
    注意:若需要修改,可以按以上方法重新登录。
    二、结果查询
    从受理现场确认报名截止时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届时申请人员可按网上申报的方法,登录教师资格网上报名系统查询结果。
    三、报名要求
要求申请者必须如实填写本人的基本情况,电子版申请表与纸质申请表所填写的内容要一致。对因申请材料虚假所引发的一切结果由申请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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