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经城区政府领导研究同意,确定蒲庙、那楼镇为推荐评选第二批南宁市科普示范乡镇。请你们填报《南宁市科普示范乡镇申报表》于9月8日前报送到邕宁区科协,以便汇总报南宁市科协。
特此通知
邕 宁 区 科 协
2008年9月2日
南宁市科学技术协会文件
南科协〔2008〕28号
关于推荐评选第二批南宁市科普示范
乡镇、街道的通知
各县、区科协: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普法》及《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扎实推进基层科普工作的深入开展,促进我市全民科学素质水平的提高,根据市科协今年5月29日印发的《关于开展南宁市科普示范乡镇、街道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请各县、区科协按创建标准和分配指标(附件1、2、3),择优推荐一批科普示范乡镇、街道,并填写《南宁市科普示范乡镇、街道申报表》(附件4、5),于9月15日前上报市科协科普部。
联系人:黄旭新 谢雄武
电 话:5514401
传 真:5514405
附件:1、南宁市科普示范乡镇标准
2、南宁市科普示范乡镇申报表
南宁市科学技术协会
2008年8月26日
主题词:推荐 评选 科普示范 乡镇 街道 通知
南宁市科学技术协会办公室 2008年8月26日印发
(共印15份)
附件1:
南宁市科普示范乡镇标准
一、组织管理
1、乡镇党委和政府把科普作为全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具体工作,列入党政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每年专题讨论科普工作不少于两次。
2、乡镇科协机构健全,科协会议制度坚持较好,配有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较强,能够适应科普工作不断发展的专兼职人员。
3、建有科普工作站;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公开上墙;年初有科普工作计划,年末有总结。全年活动有详细记录,档案材料齐全。
4、以农业技术人员和科技示范户为主体,建立有50人以上的科普志愿者队伍。
5、 组织机构上墙。
二、基础设施及示范网络
1、科普专项经费按辖区人口人均每年不少于0.3元,并随经济发展水平的增长逐年递增。
2、建有科普活动室或阅览室,内有科普宣传内容或规章制度,配有电视录放设备、广播设备、电教设备,有科技音像资料及一定数量的科技图书、报刊、杂志。
3、在辖区公共场所建有2处以上科普画廊(橱窗),每个村有科普活动室和1处以上科普宣传栏(橱窗);科普画廊(橱窗或宣传栏)内容至少每季度更换1次。
4、主要农业产业建有农村专业技术协会或科普示范基地2个以上。农技协或科普示范基地有实体、有活动、有效益,对产业发展切实起到龙头骨干作用。
5、科普示范村和科普示范家庭覆盖面不断扩大,创建工作成效显著。
三、科普活动
1、充分利用会议、广播、橱窗、板报、标牌等各种形式宣传普及科学思想、科学知识和科学方法,广泛开展科技致富、科技扶贫活动,推动农民学科学、用科学的积极性。
2、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的科普宣传活动,每年不少于4次。
3、充分发挥农技协、科普示范基地及科普带头人的作用,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年培训人数在200人次以上。
4、乡镇范围内公众对科普的认同感强,群众积极参与科普活动。年科普活动的覆盖面达全乡镇人口的70%以上。
四、科普成效
1、实用技术培训在乡镇经济发展中切实发挥作用,推进了乡镇主导产业、主要行业的发展。
2、在校中、小学生参加青少年科技创新等科技活动的人数不少于80%。
3、80%以上的农民掌握1—2项实用技术。
4、乡镇农民年人均纯收入高于所在县(区)平均水平。
5、乡(镇)容乡(镇)貌清洁卫生,无恶劣影响的愚昧迷信、伪科学活动,公众科学素质明显提高,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社会风尚,社会综合环境良好。
附件2:
南宁市科普示范乡镇申报表
乡镇名称(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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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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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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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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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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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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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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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辖
行政村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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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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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科普经费(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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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
场所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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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场所总面积(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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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宣传栏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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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志愿者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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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专业技术协会个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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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科技培训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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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工作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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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负责人”应为乡镇主要党政领导;“科普宣传栏”包括宣传栏、黑板、橱窗;“科普场所”包括阅览室、培训教室、文体活动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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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科协推荐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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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协评定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