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在“两会一节”期间禁止放飞民间飞行器的通告南府字[2008]7号
2008年“两会一节”将于10月21日至26日在我市隆重举行,为确保“两会一节”期间各项活动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两会一节”期间禁止在市区范围内放飞民间飞行器(包括孔明灯、风筝等),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并相互告知。
2008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