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增强全体市民的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经研究,决定于2008年8月30日(星期六)上午10:30至10:45在全市(含6县县城)试鸣人民防空警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试鸣防空警报分为: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三种。
一、预先警报
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
二、空袭警报
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
三、解除警报
连续长鸣3分钟
届时市民可正常工作和生活,不必疏散隐蔽。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