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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住房申请:严格审核确保公平公正
——关注《南宁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系列报道之一
来源:南宁日报  作者:记者麦佩纳  时间:2008-11-10

    编者按  新的《南宁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已于1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低收入群体住房问题的关心,更体现了对民生的关注和对民意的尊重。那么新的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到底有哪些特点?究竟新在哪里?具备哪些条件的人群才能申请廉租住房?怎么样申请?从今天起,本报将陆续推出《南宁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系列报道,敬请读者关注。

    在新的《南宁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出台以前的一年多时间里,市房产管理全体人员都绷紧着廉租住房工作的神经。从审核机制入手,到确保每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真正获得住房保障,市房产局花大力气把好审核关,严格的审核、监管制度在全国排到了前列。

住房状况审核须比对房屋产权档案

    11月1日新的《南宁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正式实施后,市房产管理局副局长张振宇才稍稍松了一口气,打自今年9月开始,有关工作人员就一直为如何将廉租住房政策做到公平公正做足了工作。

    “加强廉租住房申请审核,要准确衡量该家庭是否真为低收入家庭?是否真正的住房困难?两者同时具备才能通过审核。”由于申请廉租住房时间长,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张振宇解释说,申请人是否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政策的审核过程需要一定的时间。

    张振宇告诉记者,“申请者是否有滥竽充数”是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也是负责受理的46个街道办事处以及乡镇政府审核中重点关注的问题。当前开展低收入审核工作是一个全国性的难题,政府部门靠走访调查、公示等手段难以全面准确地核实申请者的收入状况特别是各种隐性收入,存在很大困难,也有一定局限性。他说,解决这个问题必须是多部门联合采取措施,在工商、税务、证券、银行等部门尚未建立信息共享的个人信用档案,信用体系建设尚未完善之前,房产局必须从另一个方面下狠功夫。

    为了准确核查申请家庭的住房困难状况,从九月开始,房产局采取了将所有申请家庭的家庭成员身份证号码、姓名等输入南宁市房屋产权登记信息系统,查证申请家庭是否确实属于无房户,是否有隐瞒未报的它处自有产权住房。这一工作按照平均每个家庭3.5人计算,南宁市保障2万家庭,意味着要核查7万人口。尤其是对同名同姓的核查比较繁琐,上个世纪90年代以前由于房产权属档案不记录业主身份证号码,对无法以身份证号码甄别的,要入库提取档案并实地入户核查是否为同一个人,如果有若干个重名,那么工作量更大。但张振宇说,利用这一房屋产权档案核查系统,对申请家庭住房困难状况的核查准确率将大幅度提高,可以有效地遏制虚假申报骗取住房保障的现象。

纳入保障后并非“终身制”

    “纳入保障并非终身制,以后还有年审的问题、动态监管的问题。房产局将建立‘限制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名单’,这一措施在全国各省市属于首家。”张振宇介绍说,通过严格核查后,纳入廉租住房保障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成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将被录入电脑备案,待到将来该家庭成员申请办理其他房屋产权证时,电脑系统会显示出该申请人已属于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将对其限制办理房屋产权登记。

    已被保障的家庭中,若随着收入水平提高,有能力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并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说明其已不应再继续享受廉租住房保障。其原已享受的廉租住房保障方式若是实物配租的,需在规定期限内将原承租的廉租房退出;若是领取货币补贴的,房产局将予以办理停止发放补贴手续。该户将在退出廉租住房保障,并在限制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名单中除名后,方可申请登记它处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

    张振宇说,实行“限制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名单”这一动态监管措施,可以避免收入提高后有能力买房的人,继续占用有限的廉租住房保障资源。据了解,对纳入保障范围的对象将进行一年一次审核。

                                                                 本报记者麦佩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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