邕宁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08年10月31日在城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城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大能主持。
会议主要进行五项议程:
一、人事任命。根据《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无记名投票,表决任命玉仕杰同志为南宁市邕宁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卢斯同志为南宁市邕宁区司法局局长;李景强同志为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法院审判员;粟少清同志为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莫春华同志为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法院审判员;李华强同志为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黄世广同志为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梁天琦同志为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二、会议听取了城区人民政府何东就副区长受城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邕宁区工业园区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和城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黄国春代表城区人大常委会调查组所作的《关于邕宁区工业园区建设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
三、会议听取了城区人民检察院有邓学松副检察长受城区人民检察院委托所作《关于邕宁区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和反渎职侵权工作情况汇报》和城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主任杨隽同志代表城区人大常委会调查组所作的《关于城区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和反渎职侵权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
四、会议听取了城区人民政府何东就副区长受城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贯彻实施情况汇报》和城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副主任黄婷琳同志代表城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所作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五、会议最后通过了《南宁市邕宁区人大常委会关于邕宁区工业园区建设情况汇报的审议意见》、《南宁市邕宁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城区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和反渎职侵权工作情况汇报的审议意见》、《南宁市邕宁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城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情况汇报的审议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