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邕宁区人民法院陆文勇副院长就我区法院如何稳妥处理农村“三大纠纷”以及当地农村稳定工作开展调研座谈会。
会上,陆副院长强调,积极稳妥地处理好农村“三大纠纷”案件,总的方针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大监督、政府主办。法院要提前介入,达到减少诉争,促进各种纠纷通过非诉途径解决在萌芽状态的目标。为此,我院目前首要工作是查阅近十年审理该类案件的情况,总结经验教训,提出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