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离休干部的管理,增强离休干部管理服务功能,全面落实离休干部各项待遇,确保离休干部队伍的稳定,根据南宁市编委有关文件精神,邕宁区编委决定,将邕宁区老干部休养管理所更名为邕宁区离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更名后,其机构规格确定为相当正科级,并相应增加了人员编制。通过调整,进一步规范离休干部的管理机构,为加强城区离休干部管理工作提供良好的机制体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