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急事急办”的条件:
1、港澳、台湾和外国亲属在境外死亡,内地亲属需要前往处理后事或参加葬礼的;
2、港澳、台湾和外国直系亲属在境外病重或病危,内地直系亲属需要前往探望或照顾的;
3、往港澳洽谈业务、签署合同合约等商贸活动时间紧迫的;
4、往港澳、外国读书,开学时间临近的;
5、前往地区或国家签发的入境许可证或签证的有效期临近的。
6、照顾女儿或媳妇生小孩的。
7、参加直系亲属婚礼的。
8、申请人因患重病在内地医院久治不愈,或因病重在内地无人照顾,需要到港澳、台湾和外国治病的。
9、有其他特殊原因急需出境的。
二、急事急办的申请手续和提供的资料:
申请“急事急办”的除了按照正常的申请手续办理和提供必须的证件外,还需办理下列手续和提供如下资料:
1、因急事需要加急办理港澳、台湾和出国证件、护照的,填写《公民因私事出境“急事急办”申请表》一份,由现场值班领导加具意见。
2、因急事需要加急办理港澳、台湾和出国证件、护照的,需提供急事相应的证件原始资料,或我处工作人员提出需要提供的有关证件资料;
a. 往港澳、台湾和外国处理亲属后事或参加丧礼的需要提供死者的死亡证明书。
b. 探望危得病人或往港澳治病的需要港澳或内地市级医院的医院证明。
c. 往港澳、台湾办理商贸活动的需提供港澳、台湾商务相应信函或其他急速的有关资料。
d. 照顾女儿、媳妇生小孩的需要提供女儿或媳妇预产日期证明资料。
e. 到港澳、台湾或外国参加婚礼的,需提供港澳、台湾或国外直系亲属的婚姻登记证明和请柬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