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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须参加失业保险
来源: 作者: 时间:2004-04-07
《南宁市职工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南宁市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包括农民合同制工人),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及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职工,都属参加失业保险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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