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体劳动者指的是哪些人?
个体劳动者是指在本市从业,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0周岁,未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但从事有一定合法收入的(含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档案托管人员、自由职业者)。
2、个体劳动者如何办理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手续?
需提供以下证件及相关资料,到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市鲤湾路10号柳沙大厦四楼)办理登记参保、缴费手续。
(1)个体工商户:持个体工商营业执照、本人及帮工身份证、一寸免冠正照一张。
(2)档案托管人员:持《南宁市职工档案托管证》、本人身份证、一寸免冠正照一张、《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等相关证件。
(3)自由职业者:持本人身份证及一寸免冠正照一张。
3、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如何确定?
缴费基数以上年度全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00%划定上下限后分若干档次,按18%比例计缴(缴费档次详见附表),由参保者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自由选择一个档次缴费,一定一年不变。同时由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为参保者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
个体劳动者18%的缴费比例,与国有企业职工26%的缴费比例相比,优惠了8个百分点。
4.如何选择缴费的档次?
根据国家退休政策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高低和缴费基数的高低及缴费年限的长短是成正比例关系的,即缴费高,年限长,退休享受待遇就高,反之就低。所以请您慎重选择,在有能力的条件下,一般应选择全区平均水平以上的档次,从而保证到退休时能享受到全区平均水平以上的养老待遇。
5、如何申办退休手续?
凡参加社会养老保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以上的,凭户口薄、本人身份证、《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职工档案托管手册》,到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退休手续。经审核批准后,从办理退休次月起享受退休养老待遇,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由市社保经办机构委托银行开设个人储蓄专户发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