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按年度计算,进入统筹医疗基金共付段后,个人须按费用额度超额累进负担一定比例,各段个人自付和统筹基金支付计算如下表:
当实际医疗费用低于或等起付额时,按实发生额由个人自付。
住院医疗费 各段计算金额(元) 个人自付比例(%) 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在职 退休 在职 退休
A、起付额以上至5000元 5000元 20 15 80 85
B、5000元以上至10000元 5000元 15 10 85 90
C、10000元以上至最高限额 最高限额 10 5 90 95
减去10000
经批准转往住统筹地区以外住院治疗的,个人自付比例对应增加10个百分点,统筹基金支付对应减少10个百分点